你说这个超市赔偿3万块钱冤不冤? 女子超市奔跑找手机滑倒,致十级伤残索赔21万元。近日江苏的张女士带孙子逛超市,手机忘在了水果区,跑着去拿手机的时候不小心摔倒,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导致十级伤残。 张女士认为超市地滑,而且没有警示标志,起诉超市索赔21万元。超市辩称“地面并不湿滑”而且还提供了事发时的监控。 法院审理认为:张女士作为成年人,对公共场所奔跑没尽注意义务,负主要责任,超市监控提供不完整,无法证明尽到保障安全义务,存在管理有瑕疵,法院最终判决:张女士自行承担85%责任,超市承担15%责任,超市赔偿张女士3万多元。 有网友说,妈呀,这要是在马路上摔倒,是不是得告修马路的?还有人说这位女士告错人了,应该告鞋厂鞋底不防滑,地砖场的也有责任,他们的地砖不防滑产品有问题。 有网友说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自己出事摔倒难到自己身上找原因,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要讹点钱,开个超市也太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