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男子订婚第2天,带女友看婚房,进屋后他突然要发生性关系,结果在遭到拒绝

沛春云墨 2026-02-10 14:58:04

山西大同,男子订婚第2天,带女友看婚房,进屋后他突然要发生性关系,结果在遭到拒绝后,仍然霸王硬上弓,强行侵害了女友。 一段无声的监控录像,定格在2023年5月2日的午后。 画面充满了噪点,却掩盖不住那种令人窒息的绝望。电梯轿厢停在14层,一个年轻女孩身体后仰,双脚死死蹬住电梯门的边框。 她的眼神里全是恐惧,像一只落入捕兽夹的小兽,而另一只手正被一股蛮力死死向外拖拽。 这股蛮力的主人,不是陌生的劫匪,而是昨天才刚刚在众亲友面前与她交换戒指、承诺白头偕老的“未婚夫”。 不到24小时,准新郎变成了施暴者,那套承载着未来憧憬的90平米婚房,瞬间沦为了一座囚笼。 把时间轴往前拨一天,山西大同阳高县还沉浸在一片喜气之中。 24岁的席某和20岁的吴某举行了订婚仪式。那场面相当体面:男方拿出了10万元的彩礼,还有一枚7.2克的金戒指,甚至承诺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在席某看来,这或许不仅仅是一场仪式,更像是一笔“交割”。 那一叠厚厚的钞票和沉甸甸的黄金,在他心里可能早已置换成了对眼前这个女人身体的“买断权”。 于是,当次日两人走进那套婚房查看装修时,那种“准丈夫”的错觉瞬间膨胀成了对他人的侵犯。 在榻榻米旁,席某提出了性要求。吴某的回答没有半点含糊:“不接受婚前性行为,等结婚再说。” 这句话本该是两人关系的红线,但在席某眼里,这或许只是某种欲拒还迎的把戏,或者是他既然付了钱就可以无视的杂音。 当金钱交易试图覆盖意愿表达时,悲剧就此爆发。 席某无视了未婚妻的意愿,强行施暴。那个下午,窗帘被生生扯下半截,女孩的手臂上留下了道道淤青。 随后的几个小时,是教科书般的绝境求生。 为了逃离这个把自己反锁在屋内的男人,吴某做出了极其极端的举动——她点燃了卫生纸和窗帘。 这不是纵火,这是求救信号。趁着席某慌忙灭火的间隙,她光着脚冲出了大门,一口气跑到了13层呼救。 可惜,力量的悬殊让这次逃亡在电梯口被强行终结,也就是开头监控里的那一幕。 无论她在电梯里如何哭喊、蹬门,最终还是被席某像拖拽猎物一样,重新拖回了那个充满噩梦的房间。 直到母亲的电话打来,外界的干预才撕开了一道口子。当晚,在家人的支持下,吴某报了警。 随后的司法鉴定给了席某最响亮的一记耳光:床单上检出的混合精斑,与他的基因分型完全一致。 这时候再谈什么“因为喜欢”、“只是太冲动”,在生物学铁证面前都显得苍白可笑。 最有意思的是席某被捕后的反应。 哪怕在一审被阳高县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后,他依然没觉得自己这事儿有多严重。 他不服上诉,理由大概还是那一套“我们订婚了”的陈词滥调。更荒唐的是,他还起诉要求女方返还那10万元彩礼。 在他那套逻辑里,既然人进去了,钱总得拿回来吧? 法律给了这种狂妄最彻底的回击。法院不仅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原判,对他讨要彩礼的诉求也悉数驳回。 这不仅是人财两空,更是把脸丢进了尘埃里。 时间来到今年,也就是2026年。当我们回看半年前——2025年5月,这起案件被正式收入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库。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席某案不再仅仅是山西大同的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它成了一把标尺,高悬在所有后来者的头顶。 这把标尺刻度清晰:订婚,绝不等于性同意。 无论彩礼堆得有多高,无论仪式办得有多风光,只要违背了妇女意志,那就是犯罪。 “未婚妻”这个身份,从来不是男人可以肆意妄为的通行证。 三年的牢狱之灾,是席某为自己的无知和傲慢付出的代价。 但这起案件留下的回响,远比判决书上的文字要深远得多。它时刻提醒着那些试图用金钱逾越法律底线的人: 身体权属于个人,不属于任何一笔交易。尊重,才是所有关系中唯一的入场券。 参考信息: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2025-04-1613:02·南京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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