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省住建厅驻政务大厅的窗口,一位名叫王某某的工作人员,用8年时间上演了一出荒诞的“敛财记”。近日,这起事件被曝光后,数据之惊人令人咋舌:1614万元。这不是什么企业高管的年薪,也不是商界巨贾的流水,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窗口办事人员,靠着手中的“微权”,在无数次推诿扯皮和故意刁难中硬生生“抠”出来的。 细细算一笔账,1614万元除以8年,平均每年的进账就超过了200万元。正如河北的一位网友所言:“小小职务,一年弄个二百万,太嚣张了。”这个数字甚至超过了绝大多数企业的利润。王某某的手法并不高明,甚至可以说是套路老旧: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明明能办的事拖着不办,把简单的流程人为复杂化。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迫使办事人为了效率不得不低头,送上好处费。在这个过程中,政务服务的窗口,变味成了他个人的“收费站”。 窗口虽小,直面群众,是政府和老百姓打交道的最前沿。在这个位置上,工作人员本应是政策的执行者、服务的提供者。但在王某某这里,公权力异化成了谋私的工具。他把办事群众当成了待宰的羔羊,把正常的行政审批当成了待价而沽的商品。这种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办事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是在透支政府的公信力。 红星新闻对此事的评论一针见血:微权亦需严管,窗口更要守底线。这起案件暴露出来的,不仅仅是个人的贪婪,更是制度监管在某些环节的失守。为什么一个办事员能在眼皮子底下,长达8年时间疯狂敛财而不被发现?这值得深思。浙江网友的提问发人深省:“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说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针对基层“微腐败”的监督机制可能存在盲区,让这种“苍蝇”有了滋生的土壤。 对于普通市民而言,遇到这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甚至直接索贿的情况,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为了办成证、盖好章,很多人即便心中有气,也只能忍气吞声,甚至被迫顺从这种潜规则。这种无奈,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湖南网友提到的“风气”问题,虽然是个例,但也反映了公众对于此类现象的痛恨。 要彻底杜绝这种“吃拿卡要”和权力寻租,光靠事后的严惩显然不够。虽然王某某已经落网,但损失已经造成,影响难以短期消除。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完善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比如,大力推行流程公开化、透明化,让审批在阳光下运行;再比如,建立更加畅通的投诉和反馈渠道,让办事群众有底气对刁难者说“不”。当权力不再有“暗箱操作”的空间,当办事流程不再受制于个人的心情,类似的悲剧才能从根本上避免。 这1614万元的教训是沉重的。它提醒所有掌握公权力的人,哪怕只有一丁点的权力,也不能成为谋私的筹码。同时也警示监管部门,目光不能只盯着大案要案,基层窗口的“微腐败”同样蛀蚀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每一个窗口都清清白白,群众才能真正感受到政务服务的温度与便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和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