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80万拆迁款案二审落槌:罪名成立,家属誓要申诉 淄博180万拆迁款案二审落槌:罪名成立,家属誓要申诉 一场横跨近三十年的拆迁纠纷,终以刑事判决画上阶段性句号。2026年2月6日,淄博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对宋业国、宋业全兄弟的敲诈勒索罪判决,两人分别获刑十年、七年,180万元款项被认定为“勒索所得”。面对判决,家属明确表示无法接受,将继续申诉到底。 事件缘起1998年淄博西山村旧村改造,宋家祖父遗留老宅被纳入拆迁范围。村委会测量宅基地266.3平方米,支付地上建筑补偿4269元,由兄弟俩母亲分两次领取。但宋家认为,档案馆登记老宅面积达400平方米,且补偿未涵盖宅基地使用权,自此开启长达二十余年的信访维权。期间,兄弟二人还参与村民联名举报,指证时任村支书宋某低价侵占价值5000万元的集体企业。 2020年,经当地管委会协调,宋家兄弟与宋某签订《宅基地补偿协议》,宋某个人出资180万元支付补偿,兄弟二人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然而2021年宋某因违纪被开除党籍后,于2023年报案称,当年是因惧怕举报才被迫付款,指控宋家兄弟“敲诈勒索”。 司法机关审理查明,宋家兄弟在信访诉求已获官方答复的情况下,以举报宋某违纪为要挟索要款项,宋某因产生恐惧心理被迫转账,符合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但宋家兄弟及辩护律师坚称无罪,主张180万元是经官方协调的合法补偿,协商过程存在议价,不存在“要挟”,且超过百名村民曾申请出庭作证举报的合理性,未获法院采纳。 二审维持原判的结果引发全网热议: “二十年维权换十年刑?宅基地补偿争议没解决,怎么就成敲诈了?” “举报违纪是公民权利,协商补偿和要挟的边界到底在哪?” “当初自愿签协议付款,自己违纪被查反告对方,这逻辑说不通” “如果合法诉求不能通过正常渠道解决,维权者该何去何从?” 宋业全的女儿表示,180万元是迟到二十多年的合理补偿,家属已着手准备申诉材料。这场纠纷的核心争议,始终围绕“合法补偿”与“敲诈勒索”的界定,既关乎兄弟二人的命运,更折射出公民维权与刑事犯罪的边界难题。目前,案件的最终走向仍未可知,公众期待一份兼具法理与情理的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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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聆听鸟语
2026-02-08 23: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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