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就是强奸,没什么可洗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多少人为男生鸣不平。 有的说两人已订婚,就是默认可以发生两性关系;有的说女方已经收下彩礼,就是同意发生两性关系的意思;有的说风凉话,说以后男生都不敢交女朋友、不敢结婚了,万一女方当时同意发生关系,事后又反悔了,打个报警电话,说不愿意的,那男方犯的可是强奸罪,要坐牢的……还有的人说有的女生就是忸怩作态,明明一百个愿意,嘴上说“不要不要”而已。 这都是一群法盲在宣泄不满,同时暴露无知。强奸的认定,不是嘴上说说的 ,是有严谨程序的。 强奸之所以认定是强奸,女方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表达不愿意,她身上的淤青和伤痕,她的奋力挣扎和抵抗,都说明男方存在暴力行为,就是强奸。几段视频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说明一切。 哪里存在原本同意,事后反悔,倒打一耙这种事情? 时隔两年多,再次为清明公正的法官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