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深夜撒在草坪上的肉碎,竟是索命的毒药。 广州南沙一男子,厌弃邻里犬只喧闹、随地便溺, 竟把禁用鼠药拌进猪肉,趁夜撒在小区多处公共绿地。 有孕犬刚要临盆,不过短暂出门,便误食毒饵, 归家狂吐不止,未及送医就没了气息,一尸两命。 三条陪伴主人多年的宠物狗,就这样无辜殒命。 更可怕的是,毒饵就在孩童常玩、路人常走的地方, 稍有不慎,伤及的便是活人,绝非只犬只。 法院一审判定,其行为已危害公共安全, 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他有不满,可选择投诉、协商、求助物业, 偏偏选了最阴狠、最危险的路,拿公共安全泄私愤。 怨愤可以有,私刑绝不可行。 以毒攻怨,伤的是生灵,毁的是自己,更悬了邻里的安危。 文明共处,从不用极端手段。 守规矩的养狗人,管好犬只、清理粪便; 有不满的邻居,走正途维权,不越法律红线。 这判决不是终点,是提醒: 公共空间里,谁都没有权利,用毒药定规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