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话说多了,连自己都信了!”云南文山,一男子开货车,因违章倒车,把一网约车撞起火,导致车上4人被大火吞噬,男子砸窗救出后座3人,副驾上1人没救出来遇难了,事后,男子的手也烧伤,他竟申请“见义勇为”,但没通过。当地回应:车祸是你引起的,你救人是法定义务,负全责,不符合见义勇为评定标准。网友:明明害死1个人,却把自己塑造成救了3人的英雄,我把你撞了,但我又把你救了,所以我是见义勇为? 在某直播间里,这位自称“王某”的货车司机,正享受着潮水般的赞誉。满屏的弹幕都在刷“致敬英雄”,特效礼物像烟花一样炸开。他不厌其烦地诉说着,彼时自己怎样毅然决然地将手探入熊熊烈火,以无畏之姿与死神展开惊心动魄的较量,最终成功从死神手中夺回三条鲜活的人命。 如果不看那份冷冰冰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这确实是一个关于勇气的完美故事。但镜头一旦拉远,把时间轴回拨到2025年3月19日的中午,文山路口的监控探头会告诉你另一个版本的真相。那双此刻被无数网友心疼的手,在那个雨天的中午,握着方向盘,挂入倒挡,整整倒了10秒钟。 在那致命的10秒里,王某驾驶的大货车没有像他以为的那样“露出车尾方便观察”,而是像一堵移动的墙,把路堵死了。 物理定律是不会讲情面的。一辆东风奕派eπ007网约车超速行驶,似脱缰野马般径直冲向一辆大货车。而那大货车却在盲目倒车,随着一声巨响,两车猛烈相撞在一起。撞击、失控、滑入沟渠、起火,这一切都在瞬间发生。 车门锁死,浓烟滚滚。行车记录仪的时间码定格在12时0分16秒,王某从货车上飞奔下来。他搬起石头猛砸车窗,动作慌乱而猛烈。 到了12时0分35秒,火势已经失控。王某把手伸进了冒着火舌的车窗。那一刻,高温如芒在背,炙烤皮肤的剧痛真切无比。他强忍着这钻心之痛,拼尽全力将第3名乘客从险境中硬生生拽了出来。最终,这场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 王某的手确实是为了救人烧伤的,植皮手术的痛苦也不是演出来的。故而,当他于直播中隐匿“我是肇事者”这一关键信息,仅提及“火场救人”之事,公众的同情心便被精准触动。 甚至有网友感叹这是“平凡人的光辉”,怂恿他去申报“见义勇为”。王某还真去了。直至2月5日,官方一则通报如锋利手术刀,精准划开这层温情脉脉的表象,让隐匿于其下的真实,逐渐显露于众人眼前。 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中,王某因违规倒车的不当行为,在事故成因里占主要因素,故而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网约车司机戴某某超速,负次要责任。 文山州政法委的驳回理由更是给这场闹剧画上了句号:你救的不是“别人”,是你自己造成的“果”。 这就触及到了一个极其尴尬的法律与伦理盲区。 在法律上,作为事故的主要肇事者,王某对他造成的危险源负有不可推卸的“防止损害扩大义务”。换句话说,他救人,是在履行法定义务,是在为自己即将面临的刑责赎罪。 如果不救,等待他的将是更重的量刑,甚至可能是“间接故意杀人”的指控。把“赎罪”包装成“行善”,利用信息差在互联网上收割流量,这才是公众情绪从“感动”一夜转为“愤怒”的根本原因。网友的那句评论话糙理不糙:“我把你撞了,又把你救了,所以我就是英雄?那以后杀人犯报个警是不是还得发锦标旗?” 这并不是说王某手上的伤不值得同情。作为生物学意义上的痛楚,那令人战栗。从社会学层面考量,这一代价宛如他命中注定需背负的重担,是他在社会架构中必须坦然承受的。 王某眼前的境况颇为严峻,驾照被吊销已成定局,还需承担高额的民事赔偿。此外,刑事责任也大概率难以逃脱,他将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那双烧伤的手,确实曾在烈火中握住过生命,但在那之前,它先越过了法律的红线。在这个流量能把黑说成白的时代,真相有时候会迟到,但幸好,它手里还拿着原始的录像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