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太不要脸了! 深圳91岁的吕老太,年龄大了,不方便自己管钱。就把这辈子的存款, 加上卖北京房子的钱,一共900多万,分批转给儿子保管。 没想到,儿子跟儿媳乔某,就把这笔钱当自己的钱了。 用它买房子、装修,还剩300万就存银行吃利息。 只是乔某比老太太先去世,去世前立遗嘱,把房产和存款的一半留给自己的姐姐。 吕老太腿脚虽然不利索,但是脑子清醒得很。 自己的钱被儿子儿媳花都认了,凭什么让一个外人分自己的养老钱。 于是,老太太把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妇的姐姐都告上法庭。 法院最后判决,钱只是交给儿子保管,并不是送给儿子了。 儿子和儿媳的姐姐必须把钱全部还给老太太,儿媳姐姐继承了多少就得吐出多少。 这儿媳是好心办了坏事,想给姐姐留点钱,没想到留了笔债。 老祖宗的话说得没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不属于自己的钱,千万别要,烫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