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春(1894年—1985年),广东惠阳周田村人。12岁(1906年)因家境贫寒,被送入叶家做童养媳;1912年春节,18岁的她与16岁的叶挺在老家举办婚礼(叶挺为家族压力被迫接受的包办婚姻)。婚后曾育有一子,四个月时夭折,此后再无子女。 叶挺婚后不久即赴广州求学、投身革命,两人聚少离多。1922年前后叶挺提出离婚并留下300大洋补偿,黄春只收下一半,坚决不改嫁、不离叶家老宅。1924年叶挺在苏联正式寄回离婚文书,彻底解除婚姻;之后叶挺与李秀文结合。 黄春长期在周田村照料叶家亲属、打理家事。抗战时期,主动给曾生领导的东江纵队送粮、缝衣、护枪捐枪,支援抗日游击斗争。广州解放后,叶剑英得知其孤苦处境,特批当地政府按军属双倍标准发放生活费、安排专人医护、修缮所居庵。 1985年,黄春在惠阳周田村病逝,享年91岁。叶家族人将她葬入叶家祖坟,完成了她“生死皆是叶家人”的心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