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了!”湖北武汉,20岁女子和男友同居生活,两人一起在一家酒吧上班,女子下班

闻书识鸟 2026-02-05 16:47:54

“可惜了!”湖北武汉,20岁女子和男友同居生活,两人一起在一家酒吧上班,女子下班回家,和男友发生口角,男友把她推出门外,并反锁房门,女子独自走到江边,溺水而亡。女子父母得知女儿去世后,悲痛欲绝,一纸诉状,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男子赔偿104万元。 女孩苏某,20岁,还没大学毕业,正读大三。按理说,这个年纪,本该是在校园里忙着实习、论文、考证,偶尔和同学吐槽一下老师、未来、工作焦虑。她的人生,才刚刚展开一角。 苏某为了多攒点生活费,也想提前接触社会,便在校外找了一份实习工作。也是在那段时间,她认识了王某。 王某比她大几岁,两人同在一家酒吧上班,一个做服务,一个负责吧台。每天晚上一起上班,下班又顺路同行,时间久了,自然而然就走到了一起。 恋爱刚开始的时候,一切看起来都挺正常。王某会等她下班,天冷了提醒她多穿点衣服;苏某也会给他带夜宵,帮他收拾屋子。后来,为了省房租,两人干脆同居了。 可真正住在一起后,问题也慢慢显露出来。 酒吧的工作环境复杂,免不了要陪客人喝酒。苏某年纪小,酒量不算好,但为了工作,有时候也会硬着头皮帮同事分担。王某对此一直心里不舒服,嘴上不说,情绪却积压着。 出事那天晚上,苏某下班回家,身上带着点酒味。王某一闻就不高兴了,脸立马拉了下来。 “你又帮别人喝酒了吧?” “这是工作,又不是我自己想喝。” “工作就非得这么干?你一个女孩子,成天在外面陪酒,你觉得合适吗?” 一句一句,说着说着,火气就上来了。苏某本来就累,被这么一数落,心里也不服气。 “你管得也太多了吧?我又没做什么出格的事。” “我是不想你被人占便宜!” “那你别让我干这工作啊?房租你出吗?” 话赶话,谁也不让谁。王某情绪一上头,掏出手机,当着她的面,把她微信给删了,还冷冷地来了一句:“你爱怎么样怎么样。” 这一举动,彻底点燃了苏某的情绪。 她一把掀翻了桌子,桌上的东西哗啦掉了一地。两人从吵架,变成了推搡拉扯。屋子本来就不大,拉扯间,靠在墙边的全身镜被撞倒,“哗啦”一声碎了一地。 玻璃飞溅,苏某的腿和手被划伤,血一下子就渗了出来。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王某不仅没有去扶她,反而更加恼火。他觉得自己被“挑战了底线”,一气之下,把她往门外推。 “你给我出去,冷静冷静!” 门被“砰”地一声关上,随后反锁。屋里安静下来,只剩下王某急促的呼吸声。 而屋外,苏某站在楼道里,身上没带手机,脚上穿着拖鞋,腿上的伤口还在流血。她敲了几下门,没有回应。那一刻,她心里的委屈、愤怒、失望,全都涌了上来。 她没再敲门,转身下了楼。 夜里的武汉江边,风很大。路灯一盏一盏亮着,江水在黑暗中翻涌。她一个人坐在江边,情绪彻底失控。没人知道她当时在想什么,只知道,等到第二天被发现时,她已经溺水身亡。 消息传到家里,苏某的父母几乎当场崩溃。 他们怎么也想不通,前几天还在视频里笑着说“等毕业就回家”的女儿,怎么就没了。更让他们无法接受的是,女儿最后的遭遇,竟然是被男友赶出家门。 悲痛之下,父母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04万元。 他们认为,如果不是王某当晚的争吵、拉扯,以及把女儿推出门外、反锁房门,女儿不可能走到江边,更不可能发生悲剧。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引发了不少关注。 法院认为,虽然苏某最终选择前往江边并发生溺水,属于其自身行为,但不能忽视事发前王某的行为。 两人发生激烈争吵和拉扯,镜子倒地致苏某受伤,随后王某将其赶出家门并反锁房门,这一系列行为,对苏某离家并最终发生溺水,具有明显的诱发作用。 也就是说,王某的行为,不能完全免责。 最终,一审法院酌情判定:王某向苏某家属赔偿8万元。 判决结果出来后,舆论再次炸开了锅。有人觉得赔得太少,“一条命就值8万?”也有人说,法律已经在责任范围内给出了判决。 很多网友叹息:如果那天有人冷静一点;如果门没有被反锁;如果有人追出去把她拉回来;如果……可惜,世上没有如果。 所以才有人说:有些气,真的不能随便撒;有些门,真的不能随便关。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不会就是永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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