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抢了2600块,判11年?太重了吧!”陕西icon,18岁男生抢劫2600块钱,老爸认为这是孩子之间的闹着玩儿,可结果呢,法院给这男生判了11年,那这事儿到底冤不冤呢? 答案其实一目了然:一点都不冤! 这11年从来不是2600块换来的,而是法律对这名18岁男生刘某某多次作恶、主观恶性的精准判罚,所谓“闹着玩儿”,不过是家长对孩子违法行为的纵容和对法律的无知。 大家只看到2600元这个数字,却忽略了他的所作所为:5天内连续3次对同龄人实施抢劫,次次伴随殴打、辱骂、胁迫,逼迫被害人抵押手机、置换手机套取差价,让被害人承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恐惧。而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多次抢劫”属于法定加重情节,起刑点就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和抢劫金额无关,只看行为性质。 更关键的是,11年是数罪并罚的结果!除了抢劫罪被判10年,他还因2022年至2024年间参与5起寻衅滋事案,随意殴打他人、甚至抗拒民警执法,另判2年。法院综合考量了他部分行为未成年、家属退赔获谅解等从宽情节,才在总和刑期12年以下酌定11年,完全在法律框架内。 反观他的同案犯仅判4年,并非法外开恩,而是对方有自首情节、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而刘某某到案后对抢劫事实避重就轻,拒不老实交代,自然无法获得从轻处罚。同案不同判,差的从来不是法律的偏袒,而是犯罪后的态度。 18岁已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年少从来不是违法的挡箭牌,任性更不是犯罪的借口。这起案件更是给所有家长敲了警钟:对孩子的错误纵容,最终只会让他付出惨痛代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触碰红线,谁就要承担后果! 你觉得这起判决是否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