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管管这些“合法冒犯”? 最近,田世信的《秋瑾》雕塑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很多

鸿羲品海边 2026-01-26 11:27:55

谁来管管这些“合法冒犯”? 最近,田世信的《秋瑾》雕塑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很多人愤怒:为什么我们的民族英雄,在某些艺术家手里,总是被塑造成五官扭曲、神情怪异、甚至令人不适的模样?更让人憋屈的是,明明全网质疑,却似乎没人能真正管得了。 不是没有部门。从中央到地方,文化、文旅、文联、美协、退役军人事务、网信、公安、城管……几十个单位层层叠叠。可一出事,谁都可以说“不归我管”。文旅局说这是艺术创作,不好干涉;美协说这是个人风格,属于学术自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说,秋瑾虽是烈士,但雕塑不在纪念设施内,他们无权过问;至于老子、孔子、岳飞、屈原这些非烈士的历史人物,更是“完全不在职责范围内”;网信办说没违反明文禁令,不能删;公安说不构成违法;检察院即便想介入,也得等举报、取证、走程序——等流程走完,舆论早散了,伤害却已刻进公众心里。 结果就是:人民的情感成了“不懂艺术”的噪音,而冒犯者反而被捧上神坛。田世信的作品曾被中国美术馆收藏,弟子高调办展称其“开宗立派”,地方文旅部门甚至一度考虑把这类雕塑放进公共广场——理由不是市民喜欢,而是“他是央美教授”“有国际影响”。于是,丑化成了先锋,冒犯成了资本,人民的反感反倒成了“审美落后”的证据。 问题出在制度设计上:责任分散,导致集体失语。每个环节都有“依法不作为”的理由,却没人对民族情感负责。 其实,完全可以改。关键在于:区分两类人物,明确两个主责体系。 对于近现代英烈(如秋瑾、谭嗣同、林觉民、赵一曼等已被国家正式追认的烈士),应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牵头,依据《英雄烈士保护法》,对涉及其形象的公共艺术作品实施备案与伦理审查。凡进入广场、公园、校园、地铁等公共场所的雕塑、壁画,无论是否使用财政资金,只要面向公众展示,就必须提前报备,并接受由历史学者、烈士亲属代表、公众代表组成的评估。未经审查或公众强烈反对的,城管或文化执法有权责令拆除。 而对于老子、孔子、屈原、司马迁、岳飞、文天祥、王阳明等中华文明核心象征人物,因其不属于“烈士”范畴,理应由文化和旅游部牵头,联合国家文物局、中央宣传部,制定《民族历史人物公共艺术形象管理指引》。明确列出“中华文明精神图腾清单”,规定:凡以此类人物为原型的公共雕塑,不得进行无历史依据的怪诞化、病态化、滑稽化处理;禁止使用吐舌、翻白眼、佝偻如乞丐、五官严重错位等易引发污名联想的表现手法。 同时,建立“负面清单+快速响应”机制。一旦网络出现大规模质疑(如单条视频播放超千万、主流媒体跟进报道、人大代表提案),网信部门应在48小时内组织专家评估。确认存在“变相丑化”的,立即限流、下架传播内容,并通知属地政府介入处置——不能等三年诉讼,要让冒犯付出即时代价。 还要切断“荣誉输送带”。各级文联、美协、国家艺术基金在评奖、资助、展览推荐时,必须核查创作者近五年作品是否涉及民族英雄或历史圣贤形象争议。若有且未公开回应、未修正、未致歉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不能再一边糟蹋祖先,一边拿国家津贴、上央视、被尊为“泰斗”。 基层也该有话语权。社区、街道、村委会对拟进入辖区的公共雕塑拥有初审权和一票否决权。如果70%以上居民签字反对,哪怕上级已批准,也必须撤回。公共空间是大家的客厅,不是某位艺术家的后院试验场。 还可以在省市级层面组建“公共文化评议团”,由教师、工人、退伍军人、学生、非遗传承人等普通市民组成,对重大历史题材公共艺术项目进行听证投票。得票率低于60%的,不得落地。审美不该被小圈子垄断,而应回归人民日常的情感与共识。 我们不是无法可依,也不是无人可用,而是缺了一种把民族尊严当作治理责任的自觉。当孩子指着广场上那个“鬼脸秋瑾”或“吊死鬼老子”问:“妈妈,他/她真的是我们敬仰的人吗?”那一刻,制度的沉默,就是最大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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