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周扒皮还狠!”河南开封,一26岁男子熟睡时,突然大叫一声猝死,妻子认为丈夫是经常加班到半夜12点累死的,要求认定为工伤,但被公司拒绝,公司只给了30000元抚恤金,然后就不管了。女子崩溃:我该咋活呀?还有50多万房贷没还! 乔女士的丈夫陈先生做审计工作,被劳务派遣到某公司的北京分公司上班,还没安稳多久,就又被派遣去了湖北。 陈先生每月底薪也就3000多,即使加上绩效和各种补贴,也不过才挣7000元。 26岁,本该是夫妻携手打拼、憧憬未来的年纪,乔女士却永远失去了她的依靠。2025年10月17日凌晨,睡在身边的陈先生突然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大叫,身体剧烈抽搐了几下,就再也没了动静。乔女士吓得魂飞魄散,颤抖着拨通120,可医生赶到时,陈先生早已没有生命体征,诊断书上“心源性猝死”五个字,像一把重锤砸碎了这个小家庭的所有希望。 “他就是被活活累死的!”乔女士抱着丈夫的遗像,眼泪哭干了,声音沙哑得几乎说不出话。她翻出陈先生的手机,里面的工作聊天记录和加班截图,全是无声的证据:从被派遣到湖北开始,陈先生就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每天下班时间从未早于晚上11点,多数时候要忙到凌晨12点以后,甚至有好几次通宵加班,第二天只休息两三个小时就接着干活。 审计工作本就繁琐,加上公司要求“项目节点前置”,陈先生的工作量陡增。乔女士记得,丈夫最忙的那段时间,每天只能通过微信简单聊几句,语气永远是疲惫的:“媳妇,今天又要熬夜了”“报表改了八遍还没通过”“我快撑不住了”。她心疼地劝丈夫请假休息,陈先生却总是叹气:“现在项目紧,请假就没绩效,房贷还得还,孩子以后还要养,我哪敢歇啊?” 每月7000元的工资,在一线城市看似不算太低,可分摊到房贷、生活费和双方老人的赡养费上,瞬间捉襟见肘。为了多挣点绩效奖金,陈先生几乎包揽了部门里最累的活,别人不愿接的跨区域项目,他接;周末需要加班的紧急任务,他上。同事们都开玩笑说“陈哥是拼命三郎”,可只有乔女士知道,丈夫背后的辛酸——每次视频通话,他眼里的红血丝都藏不住,下巴上的胡茬没时间刮,体重也从140斤掉到了120斤。 被派遣到湖北后,陈先生的加班更是变本加厉。由于异地办公沟通不便,他常常要同时对接北京、湖北两个团队,白天开不完的会议,晚上做不完的报表,有时刚躺下,客户一个电话过来,就得立刻爬起来处理。乔女士翻到丈夫猝死前一天的聊天记录,凌晨1点还在给领导发邮件,附件里是修改了第五版的审计报告,而早上7点,他又给同事发消息,询问项目进展。算下来,他当天只睡了不到6个小时,而这,已是他近半年来的常态。 丈夫的突然离世,让乔女士彻底慌了神。她拿着医院的死亡证明和丈夫的加班记录,找到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要求认定为工伤。可对方的回应,却让她从头凉到脚:“陈先生是猝死在宿舍,不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我们已经给了3万元抚恤金,仁至义尽了”。 其实,乔女士的诉求并非没有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虽然陈先生猝死在宿舍,但他长期加班、工作压力大是不争的事实,且猝死与过度劳累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表示,在司法实践中,类似“长期加班后猝死”的案例,只要能证明加班与死亡之间的关联性,即便不在工作场所,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更让人寒心的是,涉事公司的冷漠态度。陈先生为公司拼死拼活,长期超负荷工作,可在他离世后,公司不仅没有丝毫愧疚,反而只想用3万元抚恤金打发了事。这种“用完即弃”的用工逻辑,暴露了部分企业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他们只看重业绩和利润,却忘了员工不是赚钱的工具,而是有血有肉、需要休息的人。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可现实中,“996”“大小周”“24小时待命”早已成为部分行业的常态,企业用“绩效奖金”“晋升机会”为诱饵,让劳动者被迫接受超负荷工作,却很少有人意识到,健康才是一切的前提。 现在,乔女士已经聘请了律师,准备通过法律途径为丈夫讨回公道。可这场官司,注定充满艰难。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胜诉,不知道未来该如何偿还房贷,更不知道没有丈夫的日子该怎么过。但她心里清楚,她必须坚持下去,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给丈夫一个交代。 每个劳动者都有权利获得合理的报酬和充足的休息,都有权利在权益受损时得到公正的对待。希望陈先生的悲剧能给更多企业敲响警钟:别让“拼命工作”变成“以命换钱”,别让劳动者的付出换来的却是冷漠和伤害。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卖火柴的老大爷
女的第一反应是房贷
用户96xxx81 回复 01-26 04:28
第一反应是拨打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