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我不要他娶我,我要他记得——那不是一次聊天记录,是我身体里死掉的一段

礁石旁垂钓的渔者 2026-01-23 20:31:39

**她说:“我不要他娶我,我要他记得——那不是一次聊天记录,是我身体里死掉的一段春天。”** 河南郑州,一个名为“遇见·真我”的脱单群,37岁的王女士和29岁的张某互加了微信。 他叫她“姐”,她回他“小张”。 聊了18天,见了面,喝了酒,去了酒店。 没有承诺,没有婚约,只有一句轻飘飘的:“顺其自然吧。” 三个月后,验孕棒两条杠亮得刺眼。 她打电话,他说:“我才29,还没玩够,结婚?不可能。” 她沉默了很久,回了一句:“好。” 然后,独自走进医院,签字、缴费、注射、清宫。 术后诊断书上写着: > “人工流产术后状态,伴中度贫血及情绪障碍倾向。” 她没再找他。 直到某天刷到他在群里发新照:搂着另一个年轻女孩,配文:“这一次,想定下来了。” 她把聊天记录、医疗票据、心理评估报告,一起递到了法院。 诉求清晰: ✅ 精神损害赔偿4.5万元 ✅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心理咨询费等实际支出 庭审现场,张某一脸不解:“我又没逼她打胎!是她自己决定的!现在反过来告我?那我是不是也能告她‘性引诱’?” 法官没有立刻判决。 而是当庭问了一个问题: > “如果怀孕的是你妹妹,29岁那年,被一个比她大8岁的男人‘顺其自然’地带去酒店,事后说‘我不结婚’,她流产后,你会不会对她说——‘你活该,谁让你不设防’?” 全场寂静。 最终判决: ❌ 驳回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因双方系自愿发生关系,无法律上的抚养或婚约义务) ✅ 但**责令张某支付王女士实际损失共18,600元**(医疗+误工+心理干预) 并附《法官寄语》: > “成年人的情爱可以‘随缘’,但身体的代价从不分男女。 > 女性拥有生育权,也意味着——每一次‘自主选择’背后,都承担着男性无法代偿的生理与心理创伤。 > 社会不能一边要求女性独立自主,一边在她们受伤时说:‘是你自己选的。’” 最动人的,是她在社交平台写下的一段话: > “我不后悔遇见他。 > 我后悔的是,以为在这个年代, > 女人说‘我愿意’,是双向奔赴; > 而他听来,只是‘我可以’。” 真正的平等,是承认代价不对等 别让“你情我愿”,成了唯一免责牌 隐私文案 纯内容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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