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正常生理需求!江苏一男子找到一份1万月薪的工作,可老板却发现这人经常去卫生间。忍无可忍的公司最终“以擅自离岗”将其解雇,男子不服将公司诉至法院,法官看着公司的视频证据傻眼了:小伙上厕所最短31分钟,最长3小时5分钟,每天在上厕所时间最短1小时22分,最长6小时21分! 事情的起因源于郑先生(化名)找到了一份月薪1万元的工作,对于这份工作,他曾满怀希望,但没想到,这份工作最终因为他频繁上厕所而告终。 公司逐渐注意到,郑先生几乎每天都会长时间“消失”在厕所里,起初大家以为他只是个个别情况,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的管理层逐渐感到不安。 最初,郑先生的厕所时间并未引起过多关注,但很快,公司的HR和上级开始注意到郑先生上厕所的时间异常,一些同事反映,他每次上厕所的时间往往不短,最短的也有31分钟,而最长的一次竟然达到3小时5分钟。 而且,郑先生在一天之内上厕所的次数不在少数,有时中午去一次,下午又去一次,每次的时间常常超过一小时,在公司的视频监控中,这些情况一目了然。 公司几次口头提醒郑先生,要求他注意工作时间的利用,但郑先生的情况似乎并没有改善,公司最终做出了决定,称郑先生“擅自离岗”并解除了他的劳动合同。 公司认为,虽然郑先生并没有明确违反任何规定,但他的行为影响了工作效率,给团队的整体工作造成了困扰。 然而,郑先生并不认同公司的决定,他认为是因患有痔疮,才会频繁上厕所,这种身体上的不适使得他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在卫生间内,他随即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恢复工作并支付因不当解雇而遭受的赔偿。 郑先生的辩解是,他是有痔疮病史,症状严重时确实需要频繁上厕所,因此自己并非“擅自离岗”,但在法庭上,公司的调查结果让郑先生的辩词显得有些站不住脚。 公司通过视频监控和其他证据,证明郑先生的上厕所时间确实不正常,且他在解雇前并没有购买任何痔疮治疗药物,也没有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这一系列证据表明,郑先生并非因为身体问题,而是有其他原因导致的频繁上厕所。 法庭最终也未采纳郑先生的辩解,判决驳回了他的所有请求,法院指出,郑先生虽然有解释,但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病情,也未能证明公司解雇他的决定有不当之处,公司提供的监控视频清晰显示,郑先生的上厕所时间长短不一,并且无视多次提醒,严重影响了工作秩序。 这一判决令很多人感到震惊,也引发了广泛讨论,网友们纷纷发表看法,有人认为,郑先生的行为确实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的解雇决定有其合理性,也有人为郑先生抱不平,认为他的健康问题未得到足够的理解和关怀,尤其是他所提到的痔疮问题,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 郑先生的故事,虽然带有一些戏剧性,但也给职场中的每个人提了个醒,在工作中,个人的健康与职业责任并非孤立存在,如何在这两者之间找到平衡,既需要员工的自律,也需要公司的人性化管理。 信息来源 :百姓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