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掉下巴!12岁女孩被性侵,居然“不给立案”?这操作把我三观震稀碎! 家人们!我真的是活久见!2021年甘肃临夏这事儿,我现在说起来都气得浑身发麻! 一个12岁的小姑娘,被网友骗去城里,结果被三个坏蛋整整折磨了三天! 孩子哭着跑回家,爹妈魂都吓没了,第一时间冲去报警,结果你猜怎么着? 帽子叔叔轻飘飘甩出来一张《不予立案通知书》,上面居然写着——无犯罪事实发生! 我当时看到这几个字,直接原地爆炸! 12岁啊!法律明文规定,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不管她愿不愿意,都算强奸! 这是铁律!是红线!就这么明明白白的案子,居然能被定性为“没犯罪”? 我就想问一句:这是把法律当擦屁股纸,还是把老百姓当傻子耍? 要不是媒体把这事儿捅出来,全网炸锅,那三个坏蛋是不是就要逍遥法外了? 那小姑娘是不是就要一辈子背着“被白嫖”的污名? 直到全国网友骂到热搜第一,当地才装模作样成立调查组,把人抓了判了刑。 更离谱的还在后面! 家属控告办案警察渎职,结果检察院说“不构成犯罪”! 检察院给出的理由是:办案警察虽然没查清关键证据、没恢复手机内容、没核实口供矛盾,但这些“小问题”还没到“渎职”的程度,所以不用担责! 我就想问: 12岁女孩被性侵,法律白纸黑字写着不满12周岁直接认定“明知”是强奸,这都能办错案,到底是能力问题还是态度问题? 把关键线索全漏掉,差点让罪犯逍遥法外,这叫“没到追责程度”? 更讽刺的是,受害者家属维权四年,连被问责的12个公职人员名单都拿不到! 合着犯错的人隐身,只有受害者全家在扛下所有? 这已经不是一个案子的问题了,这是在告诉所有人: 普通人遇到不公,就算媒体曝光、全网声讨,最后也可能是“雷声大雨点小”。 我就想问问:到底要错到什么程度,才算“渎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