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上瘾了!四川成都,男子花光积蓄才买了一套法拍房,没想到,原房主竟然利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把房子租给了自己母亲,租期甚至长达19年,男子没办法搬进去,还要每个月拿出5000块钱的房贷,他经过调查之后,真相让他更加崩溃。 “19年!白纸黑字的租约摆在这里,法律认这个!想让我妈搬走?门都没有!”原房主撂下这句话后便彻底失联,留下杨先生站在那套本该属于自己的房子前,进退两难。 这事说来真是憋屈。杨先生掏空积蓄、以68万的价格,在司法拍卖平台拍得了这套评估价120万的房子,也因此背上每月5000元的房贷。 可当他兴冲冲拿着房产证去收房时,发现里面竟然住着个老太太。“出去!这个房子已经被我租下了,你得往后排!”老太太理直气壮的要把杨先生撵走,后来杨先生才知道,这个所谓的长期租客,竟是原房主的母亲。 按照原房主的说法,他们是遵循了“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也就是所,只要租约真实且租客已入住,就算房子换了主人,合同照样有效。 这下杨先生傻眼了,自己背债供房,却连门都进不去,还得眼睁睁看着别人住着“自己的家”。他试图沟通,可对方一口咬定合同合法,还反呛:“你买房前没看公告?现在怪谁?” 确实,这话一针见血的挑明了整件事的漏洞。拍卖公告里有写:这房子已经租出去,租期从2014年到2033年,整整19年。 可问题在于普通人哪懂怎么甄别“真假租约”?尤其面对亲属间私下签订的合同,外人根本无从查证。 现实中,不少老赖眼看房产要被执行,就赶紧和亲戚签份“超长期租约”,名义上出租,实则变相保住房子。而法院通常只做形式审查,只要合同有签字、有转账记录,就视为有效。 结果,像杨先生这样的真正买家,就成了牺牲品。 后来杨先生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租约无效。可律师坦言:要证明“恶意串通”太难了,除非找到伪造付款或虚假签字的铁证。可租给自己亲妈的房子,外人如何取证?维权之路漫长又烧钱,而房贷却一分不能少。 如今,杨先生不但每个月要按时还贷,还得额外再花一笔钱租房住,而自己的房子却是看得见、摸不着。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买卖不破租赁 法拍房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四川法制报 文|墨海 编辑|史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