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顺路送娃被撞,人社局拒算工伤!法院一锤定音:属于上班合理路线!网友吵成了泾渭

芷卿雪月 2026-01-18 13:24:53

上班顺路送娃被撞,人社局拒算工伤!法院一锤定音:属于上班合理路线!网友吵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 一大早,江苏的陈女士骑着电动车,开始了打工人的标准流程:先送娃上学,再调头去上班。结果半路杀出个机动车,砰一声——脾破裂、骨折,伤得不轻。 陈女士心想:我这不正是“上班路上”出的事吗?赶紧去申请工伤认定。 没想到,人社局给她泼了盆冷水:“你送娃的路线和上班方向是反的,不算上班途中,不能算工伤!” 陈女士傻眼了:当妈的上班前送个孩子,天经地义,咋还送出个“路线错误”了? 消息一出,网友也吵翻了天: “支持人社局!送娃是私事,凭啥算工伤?要是送娃算、接娃算、买菜也算,公司不得赔垮?” “工伤三要素不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吗?送娃跟工作有啥关系?” “如果送完娃再去上班的路上出事,那没话说。但这明明是送娃途中,这也能算?” 但也有不少网友反问: “不然呢?当妈的得先到公司打卡,再传送回家接孩子?” “普通人的‘上班路’,本来就得接孩子、买早点、绕路办事,法律难道不保护真实的生活?” 这事儿一路闹上法院。法官一看,直接摆出法律条文: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责的交通事故算工伤。 最高法也明确,上下班途中从事日常生活所需活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也算! 一审法官指出: 送娃是不是日常必需?是! 时间是不是合理上班时段?是! 虽然绕了路,但最终目的是不是上班?是! 那凭什么不算?撤销,重判! 人社局不服,上诉。 二审法官更干脆:维持原判!“上下班途中”不能死板看路线,得综合看目的、时间、路线三要素。妈妈送娃是刚需,没改变“去上班”的根本目的,就得认! 法院最终一锤定音:责令人社局重新认定——这,必须算工伤! 一些网友恍然大悟: “原来法律不是只看你‘人在哪儿’,还看你‘正要干嘛去’。” “懂了,以后送娃路上别乱拐去逛街就行……” “这回法院是人情味战胜了纸面路线图!” 其实,这案子争的不是“送娃”本身,而是:法律该不该承认劳动者“一站式生活路线”的合理性? 打工人的路上,从来不只是“从家到公司”的两点一线。送娃、买菜、接老人……这些琐碎,拼起来才是真实的人生。 只要在合理范围内,法律就该给这份“生活的重量”撑个腰。 所以,别再问“送娃算不算工伤”了。法律保护的不是冰冷的坐标,而是你我热气腾腾的日常。 下次要是谁再说“你绕路了不算”,不妨理直气壮回一句:“我绕的不是路,是生活!” 素材来源:都市报道,侵联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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