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男子开了一家超市,一年后,相隔10多米的商铺又开了一家超市,还卖起了烟

解豸说几法 2026-01-16 22:48:16

浙江宁波,男子开了一家超市,一年后,相隔10多米的商铺又开了一家超市,还卖起了烟草。男子坐不住了,持有烟草证要相隔100米!打听后得知,原来,对方手里握有“零距离”烟草证,且该证是在拆迁户手里转让过来的。男子不干了,找媒体曝光此事,可对方一口咬定自己就是打工的,证件是老板的。随后,老板也露面了,证实烟草证是他本人的,营业执照也是他本人。 去年3月份,60多岁的毛师傅,在云飞西路上的云江府小区门开了一家超市。 超市主要卖些烟酒、副食和日常用品,虽说不算景气,但是也够维持生活开销。 谁知,2个月前,附近10多米外又新开了一家便利店,这家店在小区门口。 由于,位置占优势,原本去毛师傅家消费的客人被截胡了一部分。 毛师傅的生意一落千丈,这让毛师傅上了火。 按理说,各开各的店,自己赚自己的钱,眼红也没招。 可上周得知,这家新开的超市开始卖烟草了,毛师傅坐不住了。两家有烟草证的店,必须距离100米以上才能审批下来。 毛师傅的超市合法经营,开业的时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就到手了。 可这家新开的超市,距离自己的超市才10多米,怎么会办下来烟草许可证呢? 毛师傅不淡定了,通过熟人打听到,这家新开的超市,买了别人的‘零距离’烟草证,就是那种拆迁户的证,私下转让过来的。 原来,这种“零距离”烟草证确实是存在的,比如你的房子、店铺被国家征收了,要是房子是你自己的,手里又有烟草证,国家就有这个政策,让你能享受零距离开店的待遇,不用受100米距离的限制。 毛师傅认为,烟草证私下转让,是不合不合法的?于是,他找来媒体曝光此事。 记者了解到情况后,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给出了明确答复:一般情况下,两家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店铺确实需要间隔100米以上,但涉及拆迁等特殊情况时,宁波市有区域性规定。 具体来说,一种是农村里的拆迁户,搬到本村其他地方经营,可不受距离和总量限制;另一种是原先在村或社区经营、后来需要搬迁的情况,如果持证零售户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无法在原经营场所继续经营,在原发证机关辖区内申请变更经营地址,或者歇业后6个月内重新申领许可证,若原先经营场所是租赁的,新地址需与最近的烟草零售点保持不小于50米的距离;但如果原经营场所是自有房产且被拆迁,只要能提供拆迁协议和相关说明,且烟草证上的原地址与拆迁房屋地址一致,就能不受距离限制。 工作人员还补充,要是拆迁协议是和经营者父亲签订的,且地块在登记系统中显示为自有房产,也符合“零距离”的政策要求。 可毛师傅对此并不认可,他坚持认为:这家便利店从装修到上货,一直都是同一个人在忙活,嘴上说店还是那个拆迁老板的,实际上早就被他买下来自己运营了,烟草证肯定是私下转让的。 不过口说无凭,毛师傅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来到了这家新开的便利店。 一进门就能看到货架上已经整齐摆放着各类香烟,墙上也醒目地展示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店里有一名男子接待了记者,记者询问对方这个烟草证是否是他本人的? 对方一口咬定,自己就是帮老板看店的。 还说这是一家连锁店,从装修开始都是他在管,其他的事情不归他管,他也不清楚。 随后,便利店的负责人也来到了现场,但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 只告诉记者,烟草证是他持有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也是他本人,根本没有转让这回事。 记者仔细核对了营业执照和烟草证上的信息,发现两者登记的负责人确实是同一人。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41条规定: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证是特定主体的行政许可,仅限持证人本人或登记经营主体使用,私下买卖、转让均属违法。 若便利店烟草证确系私下转让,发证机关可责令暂停烟草业务、整顿,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21条规定: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变更经营地址,需按规定申请变更。 仅家庭成员间可变更持证人,非家庭成员间私下转让不符合变更条件,便利店若以非家庭成员间转让方式获取证件,不符合规定。 毛师傅合法持有烟草证,其质疑便利店烟草证合法性,可向烟草专卖局举报并提供线索。 但如果不能提供有力证据,需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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