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女子遭受30年家暴,忍无可忍反杀丈夫。事后,百名村民联名求情,所有家属亲属表示予以谅解,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1年!法院:家暴史不能抵消刑事责任!网友:家暴的时候法律在哪里? 靳燕华的经历证明,家庭暴力常常长时间得不到有效干预。即使村民、亲友或邻里知道情况,由于“人家家务事”以及对家庭的包容或恐惧,很多时候都会选择沉默或放任。 家暴的隐匿性和社会的包容度,使施暴者得以肆无忌惮。 长期的家庭暴力渐渐让靳燕华走到绝路,她的反击是出于本能的求生反应,而非蓄意杀人。 她曾犹豫、忍耐,但最终无法再忍受,才做出了极端的选择。 法院虽然承认家暴事实,但最终判处她11年刑期,彰显出法律在家庭暴力问题上的局限。 这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法律没有为长期受害者提供足够的保护,反而以“犯罪”定性其反抗。 这种判决传递了错误信号:平凡的受害者在家庭中的自我保护行为不能被理解,而反抗却要受到惩罚。 社会对家暴的认识不足,相关机构的介入和保护机制尚不完善。 对“家务事”的回避、对受害者的责怪,导致很多受害者陷入绝望。 传统法律定义中,正当防卫需要“立即威胁”,但家庭暴力的连续性和隐蔽性,使得受害者难以在“威胁”到极点时采取防卫,反而在长期忍受中逐渐失去反抗的可能。 家暴常常是“持久的威胁”,而非一次突发的侵害,法律对此的适应还需改进 需要加强家庭暴力的预防机制,包括法律保护、心理援助、教育宣传。 建立更有效的报警、保护和援助体系,让受害者在第一次受到威胁时就能获得帮助。 鼓励社会成员积极介入,打破沉默,让受害者不再孤立。 靳燕华的故事提醒我们:家庭暴力不是家庭琐事,而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法律应成为守护弱者的盾牌,而不是加深伤害的工具。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提升公众认知,完善制度安排,才能让受害者不必再忍受长达三十年的苦难,也能让正义得到真正的彰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