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的店铺从开业起,门口总有楼上扔下来擦过屎的厕纸,他忍无可忍专门安了监控对着楼上拍,发现是一40多岁男人扔的,男子找到对方,想着对方道歉就算了,可对方迟迟不道歉,男子一气之下将扔厕纸男人告上法院,要求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余元,一审判决驳回了男子的诉求。男子不服上诉,二审判决反转了。 2024年10月,向先生的鲜油坊刚开业,就被一团团带着污秽的厕纸缠上了。 每天清晨,店铺门口的地面、台阶,甚至摆放的食用油桶上,总能看到这些令人作呕的东西,刺鼻的异味随风扩散,成了店铺门前挥之不去的阴影。 路过的顾客大多会在看到污秽物的瞬间驻足、皱眉,随后转身离开,原本期待的生意旺季,因为这桩糟心事变得冷清。 更让向先生备受煎熬的是心理上的压迫,他开始下意识地警惕高空,进出店铺都要抬头张望,生怕有污物突然砸落。 清理这些厕纸时,必须用专门购置的火钳,每一次弯腰都伴随着生理和心理的双重不适。 这种侵扰并非偶然,而是持续升级的恶意,从最初的零星出现,到后来的每日必现,即便向先生张贴了警示告示、在业主群反复提醒,也丝毫没能阻止对方的行为。 在隐忍无果后,向先生决定主动取证,他花费两千余元在店铺门口架设高清监控,镜头直指楼上窗户,这一拍就是三个月。 监控画面最终揭开了谜底:作案者是住在五楼的一名40多岁外地租客,他每次用完厕纸后,都会熟练地走到窗边随手扔下,动作自然得仿佛在做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拿到铁证的向先生,最初并未想过走法律途径,他先通过物业沟通,对方口头答应道歉却迟迟兑现。 直到亲自上门对峙,对方看过监控后依旧态度嚣张,一句轻描淡写的漠视,彻底击碎了向先生的妥协心理。 而这场维权之战,也从“只求道歉”的温和诉求,变成了“捍卫权益”的坚定抗争。 2025年上半年,向先生将涉事男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监控安装费等损失。 可就在起诉后不久,涉事男子因租约到期悄然搬离,仿佛想用“消失”逃避责任。 同年9月,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无法量化精神损害和实际损失”为由,驳回了向先生的全部诉求。 这个结果让向先生委屈不已,却也更加坚定了他上诉的决心,他明白,自己争的不只是一口气,更是为所有被“小恶”困扰的人,试探一条可行的维权路径。 为了充实证据链,向先生重新梳理了开店以来的所有资料:流水账里的营收下滑记录、客人的退单凭证、店铺受污染的现场照片,还有证明自己心理状态受损的诊疗报告。 这些看似零散的细节,最终拼凑出了“小恶”造成的真实伤害,2025年12月26日,二审法院的判决,让这场持续一年多的维权之战迎来反转。 法院明确指出,高空抛物绝非简单的不文明行为,而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直接侵犯。 涉事男子长期向店铺门口抛掷污秽厕纸,即便未造成人身伤亡,也已严重破坏经营环境,给向先生带来了持续性的精神困扰,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结合《民法典》中关于高空抛物侵权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条款,法院最终撤销一审判决,判令涉事男子十日内书面道歉,并支付向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间接损失2000元。 截至2026年1月,涉事男子仍未履行判决,向先生已准备申请强制执行,他用坚持证明,即便是“消失”的侵权者,也无法逃脱法律的约束。 法律对侵权行为的评判,从不以“恶的大小”为标准,只要侵犯了他人权益,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向先生的案例,更值得深思的是“小恶”与“大害”的边界。 很多人觉得“扔张纸而已,小题大做”,却忽略了小恶背后的危害。 今天能随手扔厕纸,明天就可能扔更危险的重物;对一个人的轻微侵扰,若不及时制止,就可能演变成对公共安全的普遍威胁。 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共文明的崩塌,往往就是从对小恶的漠视开始的。 法律对这起案件的判决,不仅是为向先生讨回公道,更是对“小恶无害论”的明确否定,为社会树立了清晰的行为导向。 你的随手一扔,可能是别人的噩梦;尊重他人的生活边界,是最基本的法律义务和道德准则。



嘟嘟嘟开火车
高空抛翔[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