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日前就美国Meta公司收购Manus应用做出回应:相关企业活动须符合中国法

潘璋胡锡 2026-01-10 23:49:57

商务部日前就美国Meta公司收购Manus应用做出回应:相关企业活动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程序,并表示将开展评估调查。老胡个人认为,商务部的介入非常及时,中国社会和科技届都应当以商务部的最终裁定为指导,形成对收购合规性和相关边界的共识。 Manus所在的蝴蝶效应公司应积极配合商务部调查,接受调查结果。他们是否做到这一点,是公众形成对其完整态度的最关键要素。 同时我想说,这是围绕商业规则的法律讨论,至少目前,舆论要克制将这场讨论转化为对初创公司和青年科技精英道德的争论。 Meta收购Manus的事情刚爆出来时,网上舆论形成了三点反应:一是Manus再次证明了中国当前科技创新土壤的丰厚和年轻工程师集体智慧的强大;二是为什么有的初创公司成功了会急着去美国变现利益;三是Manus这样做是否合法合规,中国政府会否批准。 不仅老胡,很多人都希望这件事的调查处理做到既保护中国技术和数据的安全,同时又不伤害到广大年轻创业者和初创公司的奋斗积极性,有助于初创公司继续壮大和利益变现途径的多元化网络构建,从而使中国年轻工程师开拓创业的氛围更浓厚,法律边界也更加清楚。 创业者都渴望成功,全球化时代的许多资源是跨境跨国界的,一些创业者想利用外国资源来巩固、放大自己的成果,不应以意识形态视角来看待这样的意愿。 在市场经济中绝大多数创业者都会由个人利益驱动,我们要理解、保护这样的驱动,同时在不同阶段中,以与时俱进的方式推动个人利益、公司利益与国家利益的不断协调。围绕这种协调,以往已有大量经验。以TikTok为例,它是国家法律干预跨国交易非常成功的案例,国家法律不仅介入了事件,维护了国家数据安全,而且最终起到了保护字节跳动公司权益的作用。 总之,我们的市场经济需要多元化的充分容量,即所谓有容乃大,同时又要形成围绕国家利益的有序规约,因为不同国家的利益不同,这是巨大现实。在出现争议时,大家都要习惯由国家相关部门做评估和裁定,并且围绕这样的最终决定形成集体认知。我们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多注入理性的东西,减少感性因素主导讨论的情况。那样的话,年轻创业者的热情将会不断高涨,方向感和边界感也越来越清楚,我们的大环境将更有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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