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陆某因为一直怀疑妻子黄某和别人有不正当关系,心里始终不踏实,就想出了个偷偷调查的办法,在妻子的鞋里藏了个带监听功能的定位器。这个定位器不光能实时知道妻子的位置,还能录下周围的声音,陆某本来是想靠它拿到妻子出轨的证据,可没成想最后酿成了大错。没过多久,陆某就通过定位器听到了妻子和一名陌生男子的亲密对话,这一下彻底证实了自己的猜测,他的情绪瞬间崩溃,心里冒出了要“教训”那个男人的念头。 有一天中午,陆某通过定位器发现妻子又和那个男人在一起,当即就把提前准备好的剔骨刀放进了电动车尾箱,骑着车根据定位一路找了过去。到了下午,他在宝安区的一条路上,远远就看到妻子黄某正和一名男子手牵手散步,那个男人就是庄某。看到这一幕,陆某的怒火一下子冲昏了头脑,什么都顾不上想,直接从电动车尾箱里拿出剔骨刀,朝着两人冲了过去。他先是对着庄某的后背狠狠捅了一刀,等庄某疼得转过身来,陆某又补了一刀,庄某当场就倒在了地上。看着倒地的庄某,陆某才稍微冷静了一点,随后拨打了报警电话,留在现场等着警察来处理。 后来经法医鉴定,庄某是因为胸腹部被锐器刺伤,导致左肺、胸主动脉、胃等多个内脏破裂,最终大出血死亡。案件到了法院审理阶段,一审法院认为陆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还导致了一人死亡,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不过考虑到陆某案发后主动报警,留在现场配合调查,归案后也如实说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而且被害人庄某和有夫之妇发生不正当关系,对案件的引发也负有明显责任,所以一审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陆某无期徒刑。 可陆某对这个判决不服,觉得自己是“事出有因”,于是提出了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给出了明确的说法:陆某用的剔骨刀杀伤力极大,还连续捅刺庄某的要害部位,伤害对方的故意非常明显;而且一审法院已经考虑到了他自首、被害人有过错这些从轻情节,量刑已经很合理了。另外,虽然陆某和家属有赔偿的意愿,但被害人家属一直拒绝接受,没办法达成谅解,所以也不能再额外从轻处罚。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陆某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其实这里面还有个容易被忽略的点,陆某在妻子鞋里放监听定位器的行为本身也涉嫌违法。根据相关规定,私自使用这种窃听窃照器材侵犯别人隐私,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只是这次因为命案的后果太严重,这项违法行为没有单独追责而已。本来是夫妻间的感情纠纷,陆某却用监听的方式取证,又用暴力的手段发泄情绪,最后不仅害了别人的性命,也把自己的人生彻底毁了,实在是让人唏嘘。【男子在鞋内藏定位器发现妻子出轨 丈夫两刀杀死妻子出轨对象,被判无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