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绝的是什么? 是家里那个跟了你十二年的女人,正怀着你的孩子,吐得天昏地暗。 你呢?扭头就在另一个女人的床上,酒醒了,直接回家摊牌。 “我们分了吧。” 连句对不起都懒得说,甩出两百万,想买断人家整个青春。 十二年啊,不是十二天。陪你从一无所有到风光无限,最后就值这个价? 我有时候真搞不懂,男人图什么。 是图那一瞬间的新鲜感,还是就享受那种能轻易毁掉一个人的掌控感? 后来他跟那个新欢,确实轰轰烈烈。 婚礼办得比谁都大,好像在向全世界宣告他的胜利。那个叫张雨绮的姑娘也真虎,为了跟他在一起,自己掏几百万解约费,眼睛都不眨一下。 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爱战胜了平淡。 结果呢? 呵呵,老天爷是长眼睛的。 没过几年,家里放着那么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他偏要去外头沾染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把自己弄进了局子,成了全国的笑话。 你说讽刺不讽刺? 他以为自己是故事的主角,想换哪个女主角就换哪个。 到头来才发现,他不过是那两个女人人生剧本里,一个早就该被删掉的配角。 一个,收起眼泪,默默把自己炼成了谁也惹不起的“大女主”,用一座座奖杯堵住所有人的嘴。 另一个,摔得再狠,爬起来拍拍土,照样活得风生水起,成了“姐就是女王”的代言人。 你看,有时候缘分这东西,真不是天长地久才算好。 有些人出现在你生命里,就是为了给你上堂课。课上完了,他人也就废了。 你呢?毕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