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喊了几个好朋友一起给女朋友过生日,结果吃饭的时候才得知,饭桌上的另一人竟然是女朋友的前男友。男子醋意大发,等饭局结束了,跟好哥们把女友的前男友给打了一顿。期间有朋友准备报警,男子发现后给了对方一巴掌。因朋友还手,遭到了男子与好哥们的群殴。谁知朋友被打急眼了,抡起碎酒瓶捅了上去,扎中一人的眼睛和脸部,造成重伤二级。事后朋友被判3年,可他不服认为是正当防卫,法院这么判! “你请他来给我过生日?这饭还怎么吃!”张某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已经怒火中烧。原本精心为女友准备的生日宴,在这一刻彻底变了味。 整顿饭,张某味同嚼蜡,只觉得那个男人,也就是自己女友的前男友,根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尴尬、醋意、还有一丝被蒙在鼓里的恼怒,混在一起,渐渐侵蚀着张某的理智。 好不容易熬到散场,看着那个男人离开的背影,张某不甘心。于是便叫上几个要好的哥们,想“教教”对方怎么做人。可现场的情况根本不受控,几句口角过后,拳脚立马招呼了上去。 这时,张某的朋友小王觉得要闹出事,赶紧掏出手机报警。没想到这一举动在张某眼里,与“叛变”无异。小王没想到,昔日的好哥们竟然如此绝情,把他逼到墙角进行群殴。 身体上的疼痛和心理上的委屈,冲垮了理智。他瞥见地上有个破碎的酒瓶,想也没想就抓起来,朝着周围胡乱捅过去。 直到一声惨叫响起,其中一人捂脸倒地,血不停地从手指缝里往外冒,这场荒唐的冲突才画上了句号。经鉴定,受伤的人眼睛和脸部受了重创,构成重伤二级。小王也因此被告上法庭,判了三年。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小王的反击造成了他人重伤,就算是被围殴,也超出了必要的防卫限度。但小王不服,他觉得自己就是为了自保才反抗,怎么反而成了罪犯? 于是他提起上诉,可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那会儿小王还是个在校大学生,因为这个判决,只能暂停学业,人生一下子跌到了谷底。 好在几年后,这起案子终于迎来了反转。高院认为:小王没有主动惹事,被多人围殴也确实面临危险,在那种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反击自保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最终,河南高院改判小王无罪。更让人欣慰的是,法官考虑到他还是个学生,还特意去学校协调,帮他恢复了学籍,让他能继续上学。 这起案子的改判,也打破了很多人“还手就是互殴”的误区,也向我们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正当防卫的判定,不能简单地看谁受伤重就定谁的罪。动机、主观都应作为考量依据。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正当防卫 案件 信息来源: 大河报2026-1-4|还手即互殴?男生帮朋友解围遭群殴反击致人重伤,因故意伤害获刑3年,河南高院:属于正当防卫,无罪。 文|墨海 编辑|史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