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一男子入职了一家银行,工作几年后男子嫖娼被警方处以行政处罚,因为是假期

大彬叔叔 2026-01-05 17:45:29

山东济宁,一男子入职了一家银行,工作几年后男子嫖娼被警方处以行政处罚,因为是假期,所以男子即便被拘留银行也不知情,又过了几年,银行在核查时发现了男子有违规记录,于是将其开除,男子不服于是申请了劳动仲裁,案件一直打到了高院。 据悉,早在2005年,周某就已经和银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后,在2011年一个假期,周某因嫖娼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0元,因为是假期,所以周某即便被拘留了,银行也不知情。 就这样,周某就将此事隐瞒起来,直到2017年的时候,银行在内部核查时,发现了周某曾经有违法的经历,于是便按照银行内部规章制度,将周某做了开除处理。 但是周某认为,自己的行为发生在节假日,和银行无关,不属于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因此,公司无权将自己开除。 事发后,有网友表示,公司内部的规定是员工在公司的行为,人家员工的私生活,公司不应该干涉。 还有网友表示,其实这个事情,警方应该同步告诉给银行,不是说员工被处罚了,这个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其实,作为成年人,即便做了错事,就只能去承担责任了。 本案中,因为周某在和银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也签署了相关的规章制度,那么,周某的所作所为,都要在规章制度的管辖范围内。 因为周某嫖娼确实属于个人私事,但是,这种私事是否会影响到其工作? 一般而言,这种行为是影响不到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要开除员工,只能是符合特定的条件,比如员工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违章制度以及刑事犯罪的,公司才有权开除员工。 本案中,周某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并不是犯罪行为,所以正常来说是无法开除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载明了违法被行政处罚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那么,一旦员工实施了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此时开除就合理合法了。 最终,法院并没有支持周某要求银行承担赔偿金的要求,而是认定银行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最终判决驳回了周某的诉求。 当然,如果此时用人单位要求周某退还工资,这能不能实现? 因为周某隐瞒了违法行为,又在公司工作了6年的时间,也就是说,周某又额外领取了六年的工资,如果公司最开始就知道周某违法将其开除,那么,这6年来,公司是无需支付给周某工资的,所以,公司这时候知晓这件事情了,能不能要求周某退还工资? 其实是不能的,虽然周某隐瞒了信息,但是周某也提供了工作,如果此时将工资退回,意味着公司的行为就属于不当得利了,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所以这样来看,公司是不得主张退还工资的。 事发后,有人调侃,如果这个事情拖到今年,违法行为一律封存了,银行还会查到吗?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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