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抡凳砸中8岁骑车男孩,判了!妻子回应:我们是过错方,不上诉 2025年7月6日晚上8点多,昆明官渡区一家牛肉火锅店外,发生让人揪心一幕。39岁的徐某和几个老乡喝酒吃饭,散场时因劝酒发生推搡。喝高了的徐某一时冲动,竟抄起店里的长凳朝同伴砸去。 就在这时,8岁男孩小盛正巧骑车路过。飞出的板凳砸中徐某同伴后反弹,“砰”一声重重击中小盛的头部。孩子当场头破血流,哭声震动了整条街。 送医检查结果令人心痛——小盛右侧顶骨凹陷性骨折、头皮裂伤血肿,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一级。对一个8岁孩子来说,这不仅是身体上的创伤,更是心理上的阴影。 “这是个意外,我们没有推卸责任。” 事发后,徐某的妻子接受采访时声音沉重,“我老公当晚喝多了,凳子原本是砸向老乡的,没想到孩子刚好经过。但不管怎样,孩子是受害者,我们是过错方。” 2026年1月4日,这起案件一审判决出炉。官渡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二年。判决书显示,徐某此前曾两次被行政拘留,此次在公共场所酒后滋事,造成未成年人轻伤,已构成犯罪。 令人关注的是,徐某妻子明确表示:“对该判决不上诉。”她坦言,虽然事情是误伤,但法律上的责任必须承担。 法律专家指出,这起案件具有典型意义:首先,醉酒不是免责理由,刑法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担责;其次,“误伤”不改变行为性质,只要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滋事,破坏社会秩序,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第三,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就触及刑事门槛,本案中轻伤一级已足够立案。 “孩子是无辜的,这一判决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法律人士表示,徐某认罪认罚、有自首情节,本可从轻,但其曾有劣迹前科,且伤害对象是未成年人,最终二年刑期量刑适当。 一场酒局,一次失控,改变了两家人的生活。孩子要承受身心的伤痛,肇事者面临牢狱之灾。这起案件再次敲响警钟:饮酒需有度,冲动是魔鬼,法律不会因为“喝多了”而网开一面。 来源:根据红星新闻2026年1月4日报道《昆明街头一醉汉抡起板凳误伤8岁男孩,获刑2年》整理改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