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陈先生家门口连续三日被堆垃圾,物业承认是工作人员所为,民警两度调解,双方矛盾

来来来来 2026-01-04 12:38:58

杭州陈先生家门口连续三日被堆垃圾,物业承认是工作人员所为,民警两度调解,双方矛盾仍未平息。 陈先生家住杭州某小区,自2023年9月起拒绝缴纳物业费,累计欠费11005.8元。他的理由是小区更换新物业后,对方承诺的外立面每年清洗、自行车库阳光雨棚、夜间充足保安值守等事项均未落实。 2025年12月26日晚,陈先生下楼扔垃圾时,遭遇保安现场催缴物业费,他未作理会。散步归来,刚扔掉的垃圾已被堆在自家门口。陈先生当即报警,物业工作人员在民警面前承认了行为。 原以为事情就此落幕,次日下午,陈先生家门口又出现了自家和不明来源的垃圾。第三天,甚至有卫生间垃圾被堆在门口。陈先生联系记者曝光,称物业的行为是挑衅与侮辱。 陈先生的妻子告诉记者,此前双方已协商好走司法程序解决物业费纠纷,夫妻二人从未表示过拒绝支付。她还提到,物业人员曾禁止他们使用公共电梯和过道,并称他们“白嫖”服务,自己是被激怒后才回怼“就白嫖怎么了”。 物业方面给出三点回应,称外立面清洗项目经业主商讨后,已替换为非机动车库防滑道改造和园区监控维修;保安岗位按合同约定配置18人,实际满编;物业通过上门、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催缴物业费,均被陈先生夫妻拒绝。物业还表示,陈先生夫妻曾在公共场合宣称“白嫖”,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在派出所调解后仍拒绝缴费,还将垃圾丢在楼道公共区域,工作人员才采取了欠妥的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按约定和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服务为由拒付。这意味着,即便陈先生对物业服务存在不满,也不能直接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对抗。 同时,法律也明确禁止物业服务人以停止供电、供水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而物业采取的“堆垃圾”行为,既不在合法催缴方式之列,也明显侵犯了业主的生活权益。类似的案例在全国多地均有发生,江苏苏州曾有业主因拒缴物业费被物业锁闭车库入口,最终物业因违法维权被法院判决赔偿业主损失。 网友对此事的看法呈现明显分化。有人认为“不交物业费就不该享受服务,物业的做法虽偏激但解气”,也有人表示“物业服务不到位在先,用违法方式催缴只会激化矛盾”。还有不少网友提出疑问,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时,到底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权。 事实上,业主若对物业服务质量存疑,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协商整改,或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投诉。若协商和投诉无果,也可收集证据通过诉讼要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而物业面对拒缴物业费的业主,合法途径包括书面催缴、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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