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云南省石屏县官方平台“魅力石屏”发布正式通报,对当地青年王某某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事件作出严肃说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联合惩戒,以维护兵役制度严肃性,警示全县适龄应征青年。 通报显示,王某某,男,彝族,石屏县宝秀镇人,2005年10月出生。2025年9月,其经石屏县征兵正规程序应征入伍,服役于北部战区陆军某部。 入伍后,王某某滋生严重怕苦怕累思想,态度消极懈怠,拒不适应部队正规化训练与集体生活,先后四次主动申请退役。部队、石屏县征兵办、宝秀镇武装部工作人员及家属多次对其开展谈心教育,详细宣讲拒服兵役的政策法规、法律责任及严重后果,但王某某态度坚决,执意拒绝履行法定兵役义务,明确表示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025年11月20日,王某某被所在部队依法除名。 通报指出,王某某拒服兵役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兵役制度是国防建设重要基石,履行兵役义务是适龄公民法定义务。为筑牢国防建设根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云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等法规,相关部门决定对其实施六项联合惩戒: 一、取消全部义务兵优待,按石屏县202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2倍罚款,共计27187.2元;二、终身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户籍“兵役状况”栏永久备注“拒服兵役”,留存终身惩戒记录;四、两年内不得办理升学复学、出国(境)手续;五、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六、列为反面典型,通过县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通报,以示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