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领证也算家人!稳定婚前同居被认定为家庭成员,影响千万人 “没扯证就不算一家人?”这个争论多年的话题,如今有了明确答案——最高检官宣:具备稳定共同生活事实的婚前同居伴侣,将被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家庭成员”,精神虐待也纳入家暴范畴! 这波新规绝非“小题大做”,而是直击现实痛点。数据显示,国内32.6%的新婚夫妇有过婚前同居经历,可过去没结婚证的伴侣,遭遇冷暴力、PUA或肢体伤害时,常因“非婚姻关系”求助无门,施暴者还以“情侣私事”搪塞。 新规落地后,这些隐性伤害终于有了制裁依据。就像最高检公布的案例,同居期间长期情感操控致对方自杀,法院直接以虐待罪判刑。今后,不管是持续贬低打压的精神控制,还是无端辱骂的言语暴力,哪怕没有身体伤痕,也属家暴,受害者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但要注意,法律不瞎较真“家庭小摩擦”。认定核心是“稳定共同生活”,偶尔拌嘴、短期冷战不算家暴,重点规制“长期、反复的摧残”行为。不过要明确,这并非等同于婚姻权益,继承权、财产分割等仍需另行约定,更像是给亲密关系加了层“安全锁”。 对千万同居者来说,这是里程碑式的保障:遭遇伤害不用再忍气吞声,聊天记录、录音、心理评估报告都能当证据。法律终于跟上了社会变化,告诉我们:家庭的核心是相互扶助的生活事实,而非一张结婚证。 这场立法调整,既不否定婚姻的意义,也不纵容以爱为名的伤害。以后同居再不是“法外之地”,尊重与边界,无论是否领证都受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