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觉得罗翔挺逗,现在细品, 真是不是个滋味。 ​大家发现没?他举例子有个怪圈

好学百灵鸟 2025-12-21 12:43:38

以前觉得罗翔挺逗,现在细品, 真是不是个滋味。 ​大家发现没?他举例子有个怪圈 有网友直言:“罗翔的‘张三’永远来自东方,而正面榜样却常是西方名人,这种对比太刻意。”从“张三”的违法故事到艾森豪威尔家族的细节描绘,中外案例的鲜明反差,让人不禁思索:这究竟是普法者的无心之失,还是深藏的文化偏见? 深究其案例库,一个现象引人关注:负面典型几乎被“锁定”为东方背景,而西方人物则被赋予理想化光环。网友“理性观察者”指出:“当法律案例沦为文化优劣的论证工具,普法教育的初衷悄然偏移。”更有网友犀利反问:“若西方学者用‘约翰、玛丽’作负面案例,而用‘张三、李四’塑造正面形象,西方社会会作何反应?”这种角色置换的思考,直指问题核心——案例选择绝非技术问题,而是文化立场的投射。 随着罗翔与福特基金会的关联被曝光,公众的质疑声浪进一步升级。网友“明镜台”评论:“拿了境外资金,输出内容时难免会戴上‘有色眼镜’。”这揭示了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部分知识分子在潜意识中将“西方经验”等同于“先进标杆”,而将“本土实践”视为“落后样本”。若普法者有意无意地将东方形象与“问题”绑定,将西方形象与“理想”等同,实则是在法律教育中植入文化偏见,这种“学术包装”下的软渗透,比直接批判更具隐蔽性。 作为关注普法领域的观察者,笔者认为:法律精神应当超越地域与文化,以客观公正为基石。真正的普法者,应让“张三”与“约翰”在法律天平上获得同等对待,让本土的正能量故事与西方经验平等呈现。正如网友“思辨者”所言:“我们需要用本土案例重建文化自信,而非用西方典范‘教育’国人。” 值得警惕的是,此类现象并非孤例。某知名教授在讲解法治史时,对西方制度赞美滔滔不绝,却对本土进程避重就轻。这折射出一种文化心态——将“西方”视为标准答案,而“本土”仅作为问题样本。若普法教育沦为文化自卑的载体,其启蒙意义将大打折扣。 面对此问题,有网友呼吁:“建立学者资金公开制度,规范境外资助的知识传播活动。”更重要的是,普法者需重塑文化自觉。案例选择不应是个人偏好的随意发挥,而应体现对多元文化的尊重与平衡。只有摒弃“东方问题,西方典范”的叙事模式,普法才能真正成为凝聚共识的桥梁。 普法者的使命,是传递法律精神而非输出文化偏见。当公众的质疑声日益清晰,我们期待看到更多以客观、中立、包容为准则的普法实践——让法律回归本质,成为照亮正义的明灯,而非映射偏见的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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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吾语

吾语

2
2025-12-21 17:36

他是满虫吧?

心境 回复 12-21 18:15
至少是拿外国基金的代理人

好名出不来 回复 心境 12-21 19:26
他只是一个神棍,不是代理人

好学百灵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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