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银行输了!”大连,女子花127万多元全款购房,入住近十年,才得知房屋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要被拍卖……女子:“我真金白银买的房子,怎么会被拍卖?房子没了,我们住哪里?” 孙女士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花了127万全款买下、住了将近十年的房子,竟然会面临被法院拍卖的命运。 事情发生在2024年年底的一个普通工作日。那天,孙女士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家,刚走到门口,就看见门上贴了一张法院的拍卖公告。 她还以为是谁贴错了,仔细一看,公告上明明写着她家房号。这一瞬间,她整个人都愣住了。 她怎么也想不通,明明自己是靠多年的积蓄买的房子,购房合同、付款记录,交房手续样样齐全,房子也一直自己住着,从没出过问题,怎么会突然变成了“法院要拍卖的资产”? 更别说,这房子她一住就快十年了,生活早就安顿下来,如今要被“拍走”,这让人怎么接受? 事情的根源,其实要追溯到她买房之前。那一年,孙女士看中的是一套位于大连市区内的商品房,地段不错,配套也齐全,而且是现房销售。 她当时还是打工族,一笔一笔攒钱,最后全款付清了127万多元。开发商承诺说交房后产权证很快就能办下来。 她也没多想,想着反正房子已经住进来了,手续慢点也没事。 但一拖就是几年,从“快办好了”到“还在跑流程”,孙女士一直没拿到房产证。 期间她也问过开发商,对方总是各种理由搪塞,说项目太多,流程复杂,等等之类的话。她虽然着急,但看着房子明明就在眼前,也没有太深追究。 直到法院的拍卖公告贴出来,她才知道,原来这套她以为“买下”的房子,在她签合同之前,开发商早就拿它去银行做了抵押贷款。 贷款没还,银行就申请法院执行这套抵押资产,而她这边,因为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法律上就不算这房子的真正所有人。 这不是个例。近年来,类似的情况在全国多地都出现过,归结到底,就是开发商先拿项目整体抵押给银行,然后再卖房给购房者,等购房者付款入住,抵押却没解除,一旦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房子就会被列为抵押资产处理。 从法律上讲,银行作为债权人,确实有权利要求对抵押物进行拍卖;而法院也只能依据现有法律执行程序。 但对像孙女士这样的普通人来说,全款买的房子,住了这么多年,交了物业、水电、供暖,突然说房子不是自己的了,谁能接受? 问题的关键,在于房屋交易过程中,购房者和房产抵押信息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不少人买房时根本不知道要查房屋有没有抵押,开发商也不会主动说。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即使购房者想查,也未必能查到全部信息。 更棘手的是,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付之间的时间差,成了风险爆发的“空窗期”。 很多购房者以为签了合同、交了钱、住进来了,房子就算是自己的了。实际上,如果产权证没办下来,法律层面还是存在隐患。 这些年,国家有关部门其实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像住建、司法、金融等多个部门都在推动改革,包括要求开发商在销售前解除抵押,或者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确保购房款优先用于解除抵押和办理产权。 但从落地情况来看,执行力度还不够,有的地方监管松,有的地方开发商钻空子,购房者依然容易中招。 孙女士的遭遇,其实是整个房地产交易链条上漏洞的集中体现。她并没有做错什么,问题出在制度和流程上。 房屋买卖不像日常消费,动辄上百万甚至上千万,普通家庭往往倾尽所有,只求一个安稳的家。 可一旦制度设计不完善,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就容易被忽视甚至牺牲。 从这个角度看,解决类似问题,不能单靠购房者提高警惕。更重要的是制度上要有保障。 比如,是否能强制要求开发商在销售房屋前解除抵押?是否能在购房合同中明确注明房屋抵押情况并签字确认? 是否能建立一个全国统一可查的房产抵押信息平台,让购房者能一目了然了解所买房屋的“前科”? 此外,对监管不严的开发商,也应提高违法成本。不能让他们一边拿着购房者的钱,一边却让购房者承担法律风险。 只有这样,才能让普通人买得放心、住得安心。 目前,孙女士仍在走法律程序,想要通过申诉维护自己的居住权。 但路途并不轻松。她的经历引发了广泛关注,也推动了更多人开始审视房地产交易中的产权安全问题。 房子对我们来说,不只是一个居住空间,更是一份保障、一种归属。每一位购房者,都应该拥有清晰、可控的产权,而不是在不知情中“被牺牲”。 希望这起事件,能促使更多地方加快制度建设,让房子真正姓“房”,不是泡影。 参考:女子花127万多元全款在大连一小区购房,入住近十年,才得知房屋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要被拍卖……——环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