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老宅被征收,拿到两百八十多万补偿款,这本是件能让全家都受益的好事,可郑阿姨却把好事变成了糟心事。作为家中长女,她的户口落在母亲老宅,征收后就独自领走了全部补偿款,母亲无奈之下只能把她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明确,这笔钱是给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母亲的,判决郑阿姨返还,可还没等执行,母亲就病逝了,这笔补偿款成了遗产,六个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但郑阿姨压根不拿法院判决当回事,找各种理由推脱,就是不肯把钱拿出来。 法官琢磨着这么大一笔钱,郑阿姨大概率藏在家里,执行干警一搜查,果然有重大发现,床底下直接找出一百万,接着又在床底的盒子、牛奶盒里翻出了更多现金,总共两百四十多万,真是把“藏钱”玩出了新花样。 说句实在的,这事换谁遇上都得寒心。母亲的老宅,补偿款自然该归母亲所有,就算母亲不在了,也是兄弟姐妹共有的遗产,哪有独自占有的道理?法律早就说得明明白白,征收补偿款要给到房屋所有权人,这是物权保护的基本道理,不是说户口在那就能据为己有。郑阿姨照顾父母有付出,兄弟姐妹也都看在眼里,最后也愿意让步,可她一开始的做法实在太伤亲情了。 亲情在金钱面前就这么不值钱吗?六个兄弟姐妹从小一起长大,互帮互助这么多年,本该是最亲近的人,却因为一笔钱闹到法庭上,甚至要法院上门搜查,想想都让人唏嘘。现实里总有这样的事,一涉及到财产分割,亲人就变成了陌生人,忘了小时候互相照顾的情分,也忘了父母养育的恩情。 再说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可不是小事,故意藏匿财产还可能触犯法律,真要是闹到那一步,不仅钱要拿出来,还得承担法律责任,得不偿失。郑阿姨照顾父母的付出值得肯定,兄弟姐妹也愿意基于这一点让步,这才是家人该有的样子——互相体谅,而不是斤斤计较。 家人之间哪能算得那么清楚?财产是身外之物,亲情才是一辈子的财富。法律是底线,规定了遗产该怎么分,可亲情是温度,能让原本可能剑拔弩张的局面变得缓和。要是一开始郑阿姨能主动和兄弟姐妹商量,按法律规定和情理分配这笔钱,根本不会闹到这地步。 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家里遇到财产分割的事,先想想法律规定,再念及亲情,互相退一步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你们觉得郑阿姨一开始的做法对吗?如果是你遇到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处理亲情和金钱的关系?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来源:潇湘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