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造了98.9%,还有一个月交工,买家不要了,新加坡海庭船厂这次算是栽了 尾款还有27亿人民币,船都快下水了,美国买家却说:不要了。一封邮件,几年心血打了水漂,新加坡海庭船厂这回真是“人都傻了”。 更狠的是,当初签的合同居然是“交船才付款”,80%的钱等着最后一刻才过账。这场海上风电梦,最后成了一场空。 讽刺的是,这种坑几年前中国的大船海工就掉过一次。 这次美国买家悄无声息地抽身而退,海庭船厂却只能眼睁睁看着这艘造价高达5亿美元的风电安装船停在码头吹海风。 海工行业的这套“交船付款”模式,听起来像套路,实则像赌博而且是俄罗斯轮盘赌,子弹几乎每次都在那儿等着。 为什么会有这种“自杀式合同”?说白了,船厂为了抢单,不得不低头。 造船是重资产活儿,动辄上百亿投入。但对船东来说,能拖一个是一个,首付10%,其余交船再给,等于免费融资几年。 尤其像这类高度定制化的风电安装船,除了原买家,几乎没人能用得上。买家一旦说“不”,船厂连卖都没地儿卖。 最终,海庭船厂可能得自己承担全额成本,还得贴利息和人工,活脱脱一个海上“烂尾楼”。 中国其实比新加坡更早吃过这套亏,2013年的大船海工就因为挪威船东Seadrill弃单,负债累累濒临破产。那时的合同,也是典型的“交船付款”。好在中国信保兜了底,法院又强制债转股,最后才把命捡回来。 这些“自杀式合同”背后的逻辑,其实很残酷,船东出于成本控制、政策不确定等因素,宁愿最后一刻违约,也不愿提前付款。 更要命的是合同里还写着,如果交付延迟,船东可以拒收。可建造过程中各种风险,比如原材料暴涨、零部件供应链断裂、海上测试延误,全是船厂的责任。 说白了,船东是买家也是裁判,怎么都能找到理由说你“交付不合格”。 就连威海西霞口的造船厂,也被荷兰船东用“延迟交付”为由弃单。后来才发现主机竟是以旧充新。但由于合同规定仲裁地在伦敦,中国企业想维权,几乎是望洋兴叹。 这次海庭船厂的困局,其实是老问题的新版本。风电安装船的订单原本就少,能接的企业更少。但偏偏美国又开始摇摆海上风电政策,拜登政府曾大力推动,到特朗普回锅后政策急刹车。 买家心态变了,订单自然也就黄了。问题是船都快造完了,你说不要就不要,这不是放鸽子,是砸饭碗。 中国当年的大船海工,之所以能挺过来,靠的是组合拳:仲裁赢了官司,保险赔了钱,法院牵头搞了债转股,最终把200多亿的债务压了下去。 更关键的是,中国的船厂后来逐步改掉了“交船付款”的坏习惯,开始推行“进度付款”,你干多少活儿我给多少钱,大家都不吃亏。 像中船集团和SEASPAN签的集装箱船订单,就是分阶段付款的典范,既保障了现金流,也避免了临门一脚被放鸽子的风险。 他们还联合制定了标准化合同模板,把违约责任、仲裁地写得明明白白,优先选择中国的海事法院,免得再跑到伦敦、新加坡打官司,打几年官司连律师费都赔不起。 除了合同结构,金融工具也是关键。中国信保的出口信用保险,能覆盖90%的项目金额,成了船厂的最后一块安全垫。 再加上人民币结算、工行租赁支持、主权基金兜底,这些组合拳在一定程度上把风险压缩到可控范围。 海庭船厂的问题在于,它没这个底气,也没有那么多兜底工具。再加上风电安装船本身高度定制,转售几乎不可能。 唯一的出路,可能就是打折卖给中东或者东南亚的买家,或者找主权基金来接盘,比如卡塔尔能源就曾在中国下过LNG船的大单。 但这类思路,终究是应急,而非长久之计。要想从根上解决问题,海工行业必须重新洗牌。 别再玩这种“交船付款”的高空走钢丝游戏。行业协会、政府、金融机构要一起出手,建立风险共担的新规则。否则今天是新加坡船厂倒下,明天可能就轮到韩国、挪威,甚至又回到中国。 说到底,过去的“抢订单”模式,是靠牺牲长远利益换短期生存。而现在的海工竞争,拼的不是谁敢压价,而是谁能抗风险、谁能自研技术。 像中国现在推进的极地钻井平台、二氧化碳运输船,全流程自主可控,不用再仰人鼻息。这才是行业真正的护城河。 海庭船厂的这次翻船,表面看是美国买家违约,实则是行业顽疾爆发。当年中国吃的亏,今天新加坡也没能躲过。 这不是国家能力的问题,而是行业规则的问题。海工行业想要活,不该靠侥幸,而要靠规则。只有合同合理、金融兜底、技术自主,才能从赌命走向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