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12月18日报道,男子和女子都是有家庭的人,却背着婚姻谈起了恋爱,男子居然

匠史 2025-12-18 16:32:42

邵阳,12月18日报道,男子和女子都是有家庭的人,却背着婚姻谈起了恋爱,男子居然还找女子的老公谈判,女子的老公也不客气,直接带着家人就将其打了一顿,男子很憋屈,“你们都没有感情了,干嘛不离婚呢?”对方也质问道,“你都是有家庭的人,找别人老婆,你还有理了?”[黑线] 邵阳最近有个事儿挺有说头的,两位各自有家的人,通过婚介所认识,谈起了恋爱,都瞒着自己已婚的身份。 后来,男方多次打电话给女方的丈夫要“谈判”,结果在小区里被女方丈夫和家人打伤了,事情出了之后,男方觉得委屈,认为人家夫妻感情早就破裂,自己追求真爱没错,女方丈夫则火冒三丈地质问,你也有老婆孩子,凭什么来招惹我媳妇。 表面看是感情纠葛,往里一琢磨,全是法律和做人底线的考题,没离婚,但感情破裂了,找新欢算不算错,这是很多人心里真实的困惑。 但从法律上讲,答案很明确,只要结婚证还没换成离婚证,法律就承认你们是夫妻,互相忠诚就是最基本的义务。 如果在没离婚的情况下,和别人以恋人关系交往,特别是还住到一起了,那就构成了法律上的“过错”,到了真要离婚分家产的时候,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多分,还能要求赔偿,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同居,那性质更严重,可能就涉嫌重婚罪了。 “感情没了”只是个人的感觉,不能成为越过法律边界的理由,法院判离婚案子,对婚内这类行为一向看得很重,原因就在这里。 如果这种行为频繁到影响了别人一家的正常生活,比如让人担惊受怕,不堪其扰,那就可能构成骚扰,要是电话里或见面时还带了威胁,骂人的话,那更是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弄不好要被拘留,罚款,处理感情麻烦,得讲究方式,过了界,有理也容易变没理。 最不该的,是女方丈夫这边动手打人,不管有多愤怒,拳头一出去,性质就变了,只要把人打伤了,法律追责的时候可不管前因是什么,打成轻微伤,要面临拘留和罚款,万一打成轻伤或更重,那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此之外,医药费,误工费这些民事赔偿也一分都少不了,一时冲动出了气,但带来的可能是案底,是赔偿,实在得不偿失,面对这种事,愤怒是人之常情,但“以暴制暴”是最糟糕的选择,只会把所有人都拖进更深的泥潭。 婚姻真出了问题,比较负责任的做法,是先面对和解决它,要么两个人好好沟通,试着修复,要么好聚好散,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把婚离清楚,把自己这边的麻烦捋顺了,再去开始新的生活,无论对自己,对原来的家人,还是对可能的新伴侣,都是一种担当。 成年人需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远比冲动的情绪宣泄更重要。 “自己有老婆,还去找别人的老婆,这操作真是绝了,还理直气壮去跟人家老公谈判,谁给他的勇气。” “他憋屈啥,最憋屈的难道不是他老婆和周女士的老公吗,两个家庭都被他搅和了。” “一个巴掌拍不响,这位周女士问题也很大,自己还没离利索,就急着找下家,还隐瞒婚姻状况,这不是骑驴找马吗。” “感觉她可能真的在婚姻里过得很不幸福,想逃离,但通过开始新恋情来逃离旧婚姻,这个开头就错了,很难有好的结局。” “说实话,看到这里,虽然知道打人违法,但心里莫名觉得有点解气是怎么回事,这人太欺负上门了。” “理解这位丈夫的愤怒,但解决方式错了,本来自己占理,一动手,反而理亏了,还要赔钱甚至可能进去,不值得。” “再有理,动手了就变没理了,现在是法治社会,应该报警处理,让法律来制裁这种骚扰和破坏家庭的行为,你这一打,自己从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亏大了。” “这件事里,其实没有一个是真正的赢家,李先生和周女士,在错误的时机开始,用错误的方式推进,周女士的丈夫,用错误的方式反击,两个家庭都面临破碎,还额外增加了治安案件,它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处理感情问题,无论有多委屈,多愤怒,底线就两条法律,和道德,越过任何一条,事情都会变得更糟。” 不知道您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假如你是周女士的丈夫,在接到李先生那种“谈判”电话后,你认为最理智,最有效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信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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