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一男子在饭桌上认识了一女子,两人相谈甚欢,吃完饭后一起去了酒店开房,期

文人学社 2025-12-18 10:52:09

山西太原,一男子在饭桌上认识了一女子,两人相谈甚欢,吃完饭后一起去了酒店开房,期间,男子转给转给了女子1500元,女子则给男子发了购买手表的链接,结果男子欲与女子发生亲密行为时被拒,事后女子更是报警求助,最终,男子选择投案自首,其辩护人表示,受害人选择和男子一起去酒店这本身就是过错。 男子和女子原本互不相识,被共同朋友拉到同一桌吃饭。席间两人聊得投机,从工作聊到生活,气氛越来越热络。 散场时,男子提议去附近酒店坐坐,女子没拒绝,跟着他一起走进了电梯。 到了酒店房间,两人起初还在闲聊。 男子拿出手机,给女子转了 1500 元,说是 “一点心意”。女子收下钱后,点开购物软件,点开一个手表链接给男子看,笑着说这款表很适合自己。 男子以为这是双方默认的 “互动信号”,伸手想和女子亲近,没料到对方突然推开他,明确表示不愿意。 场面瞬间僵住。男子觉得自己转了钱、又应对方要求看了手表链接,女子跟着来酒店就该默认后续行为,现在突然拒绝,明显是 “反悔”。 女子则说,去酒店只是想继续聊天,收钱是觉得男子大方,发手表链接只是分享好物,从没同意过发生亲密行为。 争执几句后,女子趁男子不注意,拿起手机冲进卫生间报警。 电话里她声音带着哭腔,说自己在酒店被人纠缠。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将两人带回派出所问话。 男子在民警的询问下,情绪越来越紧张,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第二天一早就主动投案自首。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辩护人的观点引发了争议。 他在法庭上提出,女子明知酒店环境私密,仍自愿跟随男子前往,这种行为本身就存在过错,让男子产生了 “可以进一步接触” 的误解。 同时,收下 1500 元、发送手表链接的举动,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误解,男子的行为更多是 “判断失误”,而非故意违法。 但控方并不认同这种说法。他们指出,是否发生亲密行为,关键在于女方的明确意愿,不能以 “去酒店”“收转账” 等行为推断默认。 女子在过程中明确拒绝,男子若继续纠缠,就已侵犯对方意愿。 至于转账和手表链接,属于双方自愿的财物往来和信息分享,与是否同意亲密行为没有必然联系,不能混为一谈。 周围人对这件事的看法也分成两派。 有人觉得女子的做法有点 “矛盾”,不愿意就不该跟着去酒店,收了钱又发购物链接,确实容易让人误会。 也有人认为,无论之前有多少铺垫,只要女方最后明确拒绝,男方就该立刻停止,尊重对方的意愿才是最基本的底线。 类似的纠纷其实并不少见。生活里常有这样的情况,一方觉得 “对方的某个行为就是同意的信号”,比如一起吃饭、收礼物、去私密场所,却忽略了最关键的 “明确表态”。 很多时候,这种 “想当然” 的误解,就容易酿成不必要的冲突,甚至触犯法律。 这件事情提醒着所有人,人与人之间的边界感格外重要,尤其是涉及亲密行为时,“默认” 从来不是标准,只有清晰的 “同意” 才作数。哪怕双方前期互动再融洽,只要有一方说 “不”,另一方就必须停下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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