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快讯! 印度监管部门突然宣布了。 近日新德里,印度竞争委员会以反垄断为由向苹果开出380亿美元罚单;税务部门翻出1961年《所得税法》,按“商业联系/常设机构”认定,依据苹果全球利润约957亿美元、印度产能占比折算相关利润239亿美元,要求按17%补缴41亿美元。苹果已向德里高等法院起诉。 一方面,苹果自2022年起加速把产能迁入印度,2025年在印产值约220亿美元、每7台iPhone有1台来自印度。印度援引2017年F1判例,抓住“设备在境内使用且受总部远程控制”就算常设机构。潜台词是把“在地使用”等同“在地经营”,税基外延,制造业的合规红线被重新划定。若法院认可,这套解释可能外溢到更多跨国工厂。 另一方面,380亿美元罚单约等于苹果全球营收的十分之一,再加41亿美元税款,已超过其在印出口额两倍。苹果称已依法纳税并事先咨询仍遭追征,传递的信号是“规则会变”。重资产难撤,扩产节奏恐怕收敛,高附加值环节与关键供应商或留在中国、或转向越南,以降低制度不确定性与税务争议。 还有一层,是印度的政策信用。沃达丰被追溯立法翻案,三星被补税6亿美元、大众收14亿美元税单、Meta因隐私被罚;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排名仍在百位之外。短期看财政与议价权提高,长期则抬高在印风险定价,削弱把印度当“主要制造基地”的决心,也让“去中国化”更像账算不清的政治口号。 走向上,大概率是苹果诉讼与谈判并行、争取解释边界或税负缓解;印度可能个案上让步但保留工具。全球厂商会重算常设机构风险与设备控制条款,重新分配产能——可预期、规则稳、配套强的地方,才是最便宜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