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的文盲那么多?有一种说法是,英语本身就是一种存在缺陷的语言。恰好,能证明这个观点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曾任美国总统的特朗普本人。 特朗普在任期间,很多人都注意到他的演讲风格非常简单直白,经常把一些大白话翻来覆去地说。这并不是他刻意要打造什么亲民形象,而是现实所迫。 如果他像中国的外交官那样,讲话时引经据典、辞藻丰富,那么他赖以为生的那些底层选民很可能根本听不懂他在讲什么,选票自然也就保不住了。这种现象暴露了英语世界里一个残酷的现实:语言本身存在着巨大的知识门槛,把相当一部分民众挡在了门外。 这种门槛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那个著名的“无人机”乌龙事件,2019年6月,特朗普在公开回应伊朗击落美国无人机一事时,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去向美国民众解释,这架飞机上真的没有人。 他反复强调,里面既没有男人,也没有女人,就好像在给一群小朋友上课。这让外界感到非常困惑,无人机里当然没人,这还需要总统亲自解释吗? 但对于许多美国普通人来说,这个解释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在英语里,“无人机”这个词叫“Drone”,它的本意是雄性蜜蜂或者昆虫发出的嗡嗡声,用这个词来形容无人机,只是因为它的声音听起来相似。 因此,很多不上网、不接触新科技的中老年人,听到这个词的第一反应根本不是飞行器,而是某种昆虫,总统必须用最浅显的语言,去纠正这种由词汇本身带来的误解。 “Drone”的例子,只是英语造词逻辑混乱的一个缩影。当出现新事物时,英语的习惯不是像中文那样,通过现有概念的组合来创造新词,而是直接挪用一个读音或外形相近的老词,或者干脆从拉丁语、希腊语里借用一个全新的、看起来像乱码一样的生僻词。 比如,我们中文说的“旧石器时代”,任何认识“旧”、“石器”、“时代”这几个汉字的人,都能大致猜出它的意思。但在英语学术圈里,它的正式称呼是“Paleolithic”。这个词源于希腊语,对于一个没学过词根的普通美国人来说,它和天书没什么两样,完全无法望文生义。 这种语言上的混乱,源于英语复杂的历史,它本身就是日耳曼方言和盎格鲁萨克逊语的混合体,后来又被法国统治,混入了大量法语词汇。 美国建国后,作为一个移民国家,又吸收了德语、西班牙语等各种语言的成分,但从来没有进行过一次彻底的“正字法”改革,也就是统一文字标准,这导致美式英语像一个代码堆积的系统,充满了各种历史遗留的补丁和外来插件,运行效率低下。 2018年,一位退休英语教师甚至能把白宫寄来的官方信件当成学生的差劲作业来批改,信中充满了各种低级语法和拼写错误,这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 相比之下,汉字的优势就非常明显了。每一个汉字都像一个高度浓缩的信息包,我们不需要为每一个新事物都创造一个全新的符号,当“计算机”出现时,我们用“计算”和“机器”这两个早已存在的概念一组合,它的功能就一目了然。 这种高效的组词逻辑,让中国人只需要掌握三四千个常用汉字,就能读懂绝大多数书籍报刊,理解从古至今的各种概念,这种低门槛、高效率的特性,是我们文明能够几千年不断代传承的重要原因之一。 近代以来,我们的祖辈又通过白话文运动和汉字简化,进一步降低了学习难度,让知识真正走向了大众。 总的来说,美国社会存在的所谓“文盲”现象,很大程度上是其语言工具本身的历史包袱造成的,当一种语言变得越来越臃肿、学习门槛越来越高时,它在知识普及和文明传承上的效率必然会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