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碾压拖拽妻子致死案一审宣判了,被告人张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所以被法院判处

志哥点评 2025-12-13 21:27:50

男子驾车碾压拖拽妻子致死案一审宣判了,被告人张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所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如果这一切的背后,就只是张某的过失的话,那他被判5年的确是不冤枉,可现实种种的迹象表明,这起事件用过失来解释,根本无法解释的通。 咱先看第一个疑点:事发的前一晚张某和妻子干某,因为因离婚、请保姆、债务等问题发生了争吵,而在事发当天张某特意警告自己的岳父,不要让自己的女儿出来,否则今天会出大事。果不其然妻子干某出来之后,悲剧就发生了。而在悲剧发生之后,张某还在埋怨自己的岳父,没能管好女儿,非要让她出来。事实上这些话其实细思极恐,仿佛张某会知道接下来发生什么。他又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除非是他自己已经谋划好了。 第二个疑点:事发时张某拖拽了妻子8.5米之后才停的车。如果是在大马路上,你拖拽那么远才停下车,这个或许还能说得过去。可事发时是在地下停车场,当时的车速并不是太快,张某也不是一个新手司机,而且哪怕他是新手司机,车子碰到障碍物之后,不可能没有一点异常的。所以一个老司机,在车速不快前提之下,还能将人给拖拽8.5米才停下,这已经是相当的反常了,用疏忽大意无法解释得通。 第三个疑点:帽子叔叔这边出具的鉴定结果显示,女子干某是因颈部、胸部、腹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与肝脏、大网膜破裂失血而死亡。后来家属这边的代理律师,也曾委托专业的机构,对干某的死因进行了审查验证,发现是符合机械窒息性死亡。可却发现单纯的车辆碾压,是无法形成挤压颈部的客观条件和尸体表现,言外之意就是,机械窒息性死亡的背后,很有可能有人为的因素。 如此多的疑点都在指向故意,可为何法院最后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呢?无非是因为这些疑点都只是怀疑,根本无法拿出实证,而且事发时张某没有逃离,而是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所以要想认定张某是故意的,除非是他亲口承认,又或者是拿出实证,而如今判张某5年有期徒刑,已经是从重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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