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男大学生勤工俭学,摆摊卖糖葫芦,可他刚摆好摊子,准备熬糖,一个同样卖糖

胡萝卜说法 2025-12-13 16:53:53

四川绵阳,男大学生勤工俭学,摆摊卖糖葫芦,可他刚摆好摊子,准备熬糖,一个同样卖糖葫芦的老摊主过来了,让他摆完这一次以后不要摆了,男生不理睬,结果老摊主一下子掀翻了男生的摊,男生恼怒了,众人却说,老摊主掀翻得好,男生不用摆摊就有收入了。 这个男生,特别想体验一下勤工俭学,正好他课比较少,手上零花钱又不够,他也想摆摆摊,有一份收入。 反正毕业之后,要走出社会,也并不一定能找到一份好工作,摆摊也不失为创业的好体验。 为了体验创业,男生选择卖糖葫芦。他平时和同学逛街的时候,就看见不少女生喜欢吃糖葫芦,有五元一串的,十元一串的,还有两元一小串的。 糖葫芦的制作过程,简单,方便,快捷,他甚至已经想好了摆摊的策略,那就是现场熬制糖浆,做糖葫芦。 既然是卖糖葫芦,就不能像传统那样,做好糖葫芦,然后拿出来卖,那没有亮点,只有现场熬制干净的糖浆,在现场制作糖葫芦,有看得见的卫生,才能吸引别人。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这位男生非常能够体会到这一点,因为他经常和同学以及女生一起逛街,女生们就喜欢吃干净卫生的东西,不管价钱贵不贵,她们都会尝试。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大家追求的就是这一点。既然大家追求干净,何不让干净让别人看得见,再来买干净。 如此一想,他就想好了自己摆摊的内容,他准备好山楂,水果,糖,顺便再准备煤气罐,以及一个熬制糖浆的锅。 这个摆摊成本低,用料方便,制作简单,所有的摆摊成本算起来,也不过几百元,就可以轻轻松松当老板了。 男生挑了一个不错的位置,这个位置,来来往往的人特别多,特别是女生以及孩子,都喜欢买冰糖葫芦。 男生的眼光确实不错,她刚摆好摊,就有人好奇地围了过来,当得知他是卖糖葫芦的,大家更是想看看冰糖葫芦到底是怎么做的。 男生一看有人围过来就摆好桌子,放上熬糖的锅,要成功卖出糖葫芦,他就得先熬糖。 他往锅里放上糖,细火慢熬,一切准备就绪,这时却走来了一个男子,他开口便说道:“你现在在这里摆了,以后就不要在这里摆了,我先礼后兵,先跟你说清楚,这里不能摆摊。” 男生抬头一看,原来是旁边卖糖葫芦的老摊主,老摊主的意思很明确,只能允许他在这里摆摊,不允许别人在这里摆摊。 男生当然不把老摊主的话当一回事,这里摆摊谁都没有交摊位费,凭什么老摊主能够在这里摆,别人不能在这里摆,老摊主无非就是想着,别人在抢他的生意了。 男生可不想替老摊主考虑太多,他要勤工俭学,他也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别人能摆,他也能摆。 他连头都不抬一下,根本不理老摊主,这个老摊主倒是说得好好的,要先礼后兵,但动手却比谁都快,他看到男生不理他,他也不在好言好语相劝,直接掀翻了男生的摊子。 男生本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沉默,如今摊子被掀翻了,他气愤地窜到了老摊主前面,四眼怒目相对,谁也不服谁? 他们免不了会争执起来,有人说,发生这样的事情,男生考虑的本来就不是很周到,明明旁边有卖糖葫芦的,男生就不应该卖同类的东西,抢别人的生意。 但有人觉得摆摊卖什么,这是男生的选择,他可以自主选择自己的生存之道,就算和别人卖一样的东西,别人也不能掀翻他的摊子。 那么这种事情如何认定呢? 1、 老摊主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不管男生摆摊的行为,是否和老摊主的利益有冲突,老摊主都不能破坏男生的东西。 2、 老摊主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年头,还有老摊主这样欺行霸市的人,确实令人惊讶,男生不应就此不了了之。 3、 老摊主警告男生不可在这里摆摊,并且掀翻他人的摊子,这更是恐吓威胁,同样是违法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恐吓猥亵他人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面对老摊主的恐吓威胁,男生不理睬,知道自己的摊子被破坏,男生才忍无可忍,男生可以报警解决这件事情,甚至可以要求老摊主赔偿他的损失。 那么你是如何看待这种事情啊?来源:都市现场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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