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两家公司投标犯一模一样的错 刷到个招投标的奇葩事,直接给我看愣了!两家不同的工程公司投标,居然栽在了同一个低级错误上:授权委托书开具时间是2025年12月11日,可标价工程量清单里的授权人签字时间却是12月10日,签字比委托书开出来还早一天,结果双双被形式评审否决投标。 更有意思的是,官方还直接点明投标人之间有围标、串标的情形。合着这俩公司不仅想抱团围标,还犯了一模一样的低级时间错,简直是把“默契”写在了明面上,生怕评审看不出来? 就这专业度,还敢出来搞围标?是觉得评审眼瞎,还是自己太敷衍?大家觉得这俩公司是真粗心,还是围标太急露了马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