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及司法实践,法院认定该男员工的行为构成性骚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礁石旁垂钓的渔者 2025-12-13 12:26:04

根据《民法典》及司法实践,法院认定该男员工的行为构成性骚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赔偿。具体法律逻辑如下: ⚖️ 法院判决核心依据 1. 行为定性为性骚扰 男员工向女同事发送不雅视频的行为,无论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均属于《民法典》第1010条禁止的性骚扰范畴。该行为造成女同事精神痛苦、家庭矛盾,且违背公序良俗,已超出个人私生活边界。 2. 公司有权依规处理 • 若公司《员工手册》明确规定性骚扰属于严重违纪(本案中公司已提供此类制度依据),则企业可依据内部制度解除劳动关系。 • 该员工行为破坏职场环境,直接影响同事工作状态,公司为保障员工劳动权利及企业秩序采取解雇措施,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严重违纪)的规定。 3. “下班后”不构成免责理由 性骚扰的违法性不因行为时间而改变。司法实践明确:职场性骚扰的认定关键在于行为人与受害人的工作关联性,而非行为发生时间。员工关系存续期间,对同事的性骚扰行为均受企业制度约束。 ⚠️ 员工败诉关键原因 • 证据充分:女同事的投诉记录、报警材料、男方亲笔保证书(自认行为)形成完整证据链。 • 制度程序合法:公司经调查后依据《员工手册》作出解雇决定,程序合规。 • 法律支持:《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均要求用人单位防治职场性骚扰,企业履行该义务不构成侵权。 📌 结论 法院最终驳回该男员工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有效,无需支付赔偿金。此案明确传递司法态度:利用工作关系实施性骚扰,即便发生在非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仍有权严惩,以维护职场文明与劳动者尊严。 性骚扰 公司性骚扰

0 阅读:0
礁石旁垂钓的渔者

礁石旁垂钓的渔者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