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有个女的,在婚姻存续期间和别人有不正当关系,结果被丈夫带着人当场撞见两人在出租屋里私会,她一时想不开从三楼跳了下去,摔成了残疾,这事后来法院判决下来,大家讨论得特别热烈。 金振海是雷萌的丈夫,他发现妻子和那个叫朱强的男人在出租屋私会,气得不行,直接砸破窗户冲进去,还动手打了那两个人。这时候雷萌又羞又气,脑子一热,就从三楼跳了下去。后来一查,她全身有9处骨头都摔断了,评了个10级伤残,光是住院、治疗就花了21万多。 事情闹大之后,金振海被警方拘留了10天,还被罚了500块钱。雷萌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就向法院索赔40万,但法院最后认定她自己要承担60%的主要责任,理由是她出轨的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而且跳楼是她自己的自主行为,和别人关系不大。丈夫金振海承担25%的责任,需要赔偿7万8,另外还有三个跟着金振海去现场的朋友,每人也得赔1万9。后来这判决结果二审也维持了,没改。 这事儿其实也反映出,夫妻之间要是感情出了问题,处理起来真得小心。冲动之下动手,最后可能自己也得遭殃。要是感情已经没了,好好沟通或者走法律程序才是聪明的办法,别让别人的错,最后害了自己,结果一点都不值。你觉得这判决合理吗?要是你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