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父亲骗一双儿女喝下农药,说喝了之后带他们找妈妈,结果却是让他们陪自己一起去

胡萝卜说法 2025-12-11 10:23:02

贵州,父亲骗一双儿女喝下农药,说喝了之后带他们找妈妈,结果却是让他们陪自己一起去 死。可他自己只喝了少量,还提前拨打了120,最后竟然得救了。如今妻子悲痛不已,除了追究丈夫的责任,还提起了诉讼,想要国家赔偿——因为她曾报过两次警,民警却没有介入。 2025年5月22日凌晨,贵州凤冈县的农家院没点灯,10岁的儿子攥着妹妹的手,盯着爸爸刘某杰手里的玻璃杯。 “喝了这个,就能去找妈妈了。”刘某杰的声音很轻,像往常哄他们睡觉的语气。 7岁的女儿先端起杯子,小口抿了抿——有点涩,但她记着妈妈走前说“听爸爸的话”;哥哥跟着仰头喝尽,还舔了舔杯沿。 他们不知道,杯子里装的是农药,更不知道,爸爸说的“找妈妈”,是把他们往死路上带。 这不是临时起意,而是一场被多年失败婚姻喂大的怨毒爆发。婚后的刘某杰好吃懒做,沉迷赌博,家里的开销全靠黄女士打工支撑。 更让黄女士绝望的是,刘某杰只要不顺心就对她动手,还总在吵架时没收她的身份证和手机,切断她的生路。 压垮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是2025年5月17日的捆绑与抢劫。那天刘某杰把黄女士绑起来,转走她手机里仅有的两千多元,黄女士趁他洗澡才侥幸逃脱。 5月21日,黄女士因遭受刘某杰的捆绑威胁,到龙泉派出所报警,远在外地的弟弟得知情况后也远程报警,两次报警都强调刘某杰买了农药、存在极大暴力危险,可派出所仅电话回询,并未派人到住所处置。 走投无路的黄女士,早在5月20日就和刘某杰签订离婚协议,正式进入30天离婚冷静期。 可这份冷静期,却成了刘某杰泄愤的倒计时。电话里黄女士说“离了婚孩子我带走”,这句话像烧红的烙铁,烫穿了他仅存的理智:他恨自己一事无成,恨黄女士要“夺走”孩子,更把所有怨恨都算在了无辜孩子头上。 凌晨两点,刘某杰把挣扎着毒发的孩子抱上床,摸了摸他们发凉的手——床单和枕套已被孩子抓烂,留下最后的反抗痕迹。 他在家族群发了消息和孩子生前的照片,随后给自己灌了半瓶农药,却因提前拨打120、剂量不足被抢救生还。邻居撞开门时,两个孩子早已没了呼吸。 黄女士是在养伤的住处接到消息的。她此前因躲避逆行车辆摔断了腿,还在恢复期间,听见亲戚哭着说“娃没了”,瞬间崩溃。 她跌跌撞撞往医院跑——直到看见太平间里盖着白布的两个小身影,才瘫在地上,连哭都发不出声。 悲剧发生后,黄女士认为警方两次接警却未及时处置,存在失职,便在行政复议申请里要求凤冈县公安局支付国家赔偿金,不过该复议请求被驳回,后续她也已提起行政诉讼。 目前凤冈县纪委监委已对龙泉派出所相关人员立案审查。 8月的一审法庭上,刘某杰低着头说“我后悔了”,黄女士坐在旁听席,盯着他后脑勺上自杀时撞出的疤,眼里没一点波澜:“我不要钱,只要他抵命。” 12月11日二次开庭的早上,黄女士拄着拐杖站在法院门口,口袋里装着孩子去年画的画——纸上的一家四口牵着手,太阳是歪的,却亮得晃眼。 没人知道刘某杰在法庭上会说什么,可所有人都清楚:夫妻的怨再深,也该止于两人之间。 那些家暴、控制欲酿成的恶果,从来都不该让孩子来埋单。那两个喝了“找妈妈”的药的孩子,到死都以为,爸爸是在帮他们见妈妈。 一、离婚冷静期内遭遇家暴,受害人可通过报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诉讼离婚并索赔等合法途径维权 法律条例:《反家庭暴力法》核心规定: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现实危险,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 冷静期内家暴仍属于违法行为,受害人可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制止侵害,同时可撤回协议离婚申请、提起诉讼离婚,主张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警方对涉及人身安全紧急风险的两次报警未依法及时干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黄女士及其弟弟的两次报警均明确提及农药和暴力危险,警方负有立即上门核查、制止风险的法定义务,未依法及时处置导致损害后果发生,需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 素材来源于红星新闻,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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