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塔尼亚胡拒绝以退位换赦免,以色列政坛司法博弈再升温。 2025年12月7日,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在与德国总理默茨的联合记者会上明确表示,不会以退出政坛为条件换取总统特赦。他强调“选民才能决定我的未来”,并称自己仍有“重要工作需完成”。此番表态将其赦免请求引发的政治矛盾再次推向公众视野。 这场风波始于11月30日,内塔尼亚胡正式向总统赫尔佐格提交赦免请求,希望终结其面临的受贿、欺诈和背信三项指控的审判。申请文件共111页,包含律师撰写的详细法律陈述及内塔尼亚胡的亲笔签署信。他在请求中强调,审判加剧了社会分裂,结束诉讼符合“国家利益”,但未承认任何罪行或表达悔意。 以色列国内对此反应两极。反对党领袖拉皮德等要求内塔尼亚胡必须“认罪、悔过并退出政坛”才可讨论赦免,部分民众在总统住所外集会抗议。而执政联盟成员如国防部长卡茨则公开支持赦免,认为此举有助于国家稳定。总统赫尔佐格表示将基于“国家与社会整体利益”审慎评估,程序需耗时数周至两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前总统特朗普曾于10月访以时公开呼吁赦免内塔尼亚胡,称其是“推动以美共同利益的关键”。但以色列总统府回应称,赦免需依正式程序申请,不能仅凭外部请求决定。 此次赦免争议的焦点在于以色列法律对“未认罪者能否赦免”的界定。法律专家指出,总统虽有权在定罪前赦免,但史上唯一先例是1984年“300路公交车事件”,且当时涉案者在认罪后获赦。内塔尼亚胡的律师虽援引此例,但其拒不认罪的态度使赫尔佐格的决策陷入两难:若批准赦免,可能削弱司法权威;若拒绝,则恐加剧政治对立。 您如何看待领导人以“国家利益”为由寻求赦免?司法独立与政治稳定应如何平衡?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