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逸教授最近说的话真挺让人警醒的——国内有些高校法学院里,确实有一批人不对劲,根

记实馆 2025-12-06 23:04:58

沈逸教授最近说的话真挺让人警醒的——国内有些高校法学院里,确实有一批人不对劲,根本不是真心做学问、护权益,反而跟着外来的歪风跑,成了某些不良倾向的代言人。 最直观的就是之前某大学那个杨某媛的论文,离谱到让人咋舌。自创根本不存在的《离婚法》,还把新中国成立年份写成1049年,数据全是瞎编的,这种明显的学术垃圾居然能一路通过审核发表。 而杨某媛的案例不过是冰山一角,沈逸教授点出的“跟着外来歪风跑”才是真正的病根,这背后其实是一种被称为“留学国别主义”的怪象。 不少法学院学者留学归来后,就把留学国的法律体系奉若神明,当成绝对真理来推销,仿佛不照搬西方那一套就不算法治进步。 他们在研究中习惯性套用西方概念,明明是中国本土早已存在的治理经验,非要冠以洋名词才显得“专业”;讨论司法改革时,动辄拿西方制度当蓝本,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结构、文化传统和治理需求视而不见。 就像有些学者极力推崇欧美“轻罪化+记录封存”模式,把它吹成司法文明的终极形态,却对这种模式在欧美引发的乱象选择性失明。 美国加州曾将950美元以下盗窃降为轻罪,结果2019至2022年间当地财产犯罪率直接飙升20.7%,“快闪抢劫”“零元购”成了家常便饭,商家和警方苦不堪言。 还有俄勒冈州对部分毒品违法行为宽松化后,毒品滥用问题愈演愈烈,公共安全隐患持续加剧,这些实打实的负面后果,在盲目崇洋的学者眼里却成了可以忽略的细枝末节。 这些学者之所以如此痴迷西方标准,本质上是缺乏文化自信和独立思考能力,把学术研究变成了对西方理论的简单复刻。 教育部的数据显示,每年抽检的硕士论文中,有5%左右存在问题,不合格论文的共性就包括引证不规范、文献综述质量低、数据选取不科学等,而在法学领域,这类问题往往还夹杂着对西方理论的生搬硬套。 他们研究的议题大多是留学国的热点,在中国语境下根本不是当务之急,论证时通篇都是西方学说和判例,对中国的司法实践漠不关心,就像拿着西方的尺子硬量中国的马路,完全不管两者的路况差异。 最可笑的是,他们还会用留学国的学术标准来衡量本土研究,仿佛不符合西方逻辑的学问就不算真学问,这种本末倒置的认知,让不少法学研究脱离实际,既提不出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案,也推动不了本土法治理论的创新。 法律从来不是脱离社会土壤的抽象文本,欧美法律体系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放到中国未必适用。 中国的法治建设有自己的根基,既传承了“德法共治”的传统,又面临着独特的社会治理难题,需要的是立足本土的学术研究和制度设计,而不是跟着西方的指挥棒起舞。 那些把欧美法律当圣经的学者,看似站在学术前沿,实则是在做无用功,甚至可能误导法治建设方向。 杨某媛的论文之所以能蒙混过关,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这种歪风对学术评价体系的侵蚀,当审核者也被西方标准裹挟,连基本的常识错误都视而不见,学术圈的风气自然会被带偏。 这种现象不仅浪费了学术资源,更会影响法治人才的培养,试想如果法学院的学生都学着把西方理论奉为圭臬,忽视中国现实,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又怎么能制定出贴合国情的法律条文,怎么能处理好中国的司法案件。 沈逸教授的警醒并非危言耸听,这不是要否定对外来经验的借鉴,而是反对把借鉴变成盲目照搬,把参考变成绝对崇拜。 法治现代化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中国的法治进步,终究要扎根中华大地,聚焦本土的真问题,构建适配自身发展的制度体系,只有这样,法学研究才有价值,法治建设才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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