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买下6楼房屋,给父母住!结果,邻居却不准她用电梯,父母每天爬楼,对此叫

热心河流 2025-12-06 22:54:05

上海一女子买下6楼房屋,给父母住!结果,邻居却不准她用电梯,父母每天爬楼,对此叫苦不迭,原来,加装电梯时,原户主反对,没有支付分摊费用,这意味着电梯落成,该户也无权使用。为了不让让父母承受“爬楼之苦”,她愿意支付9.7万余元分摊费,但邻居还是不准她用:按原分摊支付对他们而言并不 划算。这事传到网上,不少人都替女子抱不平,毕竟买房时没人明确说过电梯不能用,父母一把年纪每天爬6楼,换谁看了都心疼。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本是便民好事,可这里面的利益纠葛总能闹出矛盾。当初征求意见时,原户主可能觉得自己用不上,或者不想出钱,干脆投了反对票,这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时很常见——低楼层住户觉得电梯影响采光、占空间,高楼层住户则盼着能解决爬楼难题,双方很难达成一致。可问题在于,房子易主了,新业主没参与当初的决策,却要承担原户主留下的“后果”,这未免太不合理。 女子愿意补交分摊费,已经是很有诚意的做法了。邻居们担心“不划算”,无非是觉得当初装电梯花了不少钱,现在新业主只交分摊费,没承担前期的沟通成本、施工协调等隐性支出。但反过来想,电梯是小区的公共设施,只要是小区业主,愿意按规定补交费用,就该享有使用权。总不能因为前任业主的过错,让现任业主和老人买单吧? 想起之前老家小区加装电梯的事,有户低楼层业主一开始坚决反对,后来经过协商,高楼层业主多承担了一些费用,还承诺会做好电梯隔音和采光防护,最后大家达成了共识。其实这类事情,核心还是要互相体谅,不能只盯着自己的利益。邻居们或许有自己的顾虑,但老人爬楼的辛苦是实实在在的,多一份包容,少一份计较,事情未必不能解决。 而且从法律角度来说,房屋买卖合同里如果没明确约定电梯使用权,新业主补交合理费用后,理应享有使用资格。邻居们的反对,更多是出于情感上的不平衡,而非合理的诉求。老旧小区改造本来就是为了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不能因为过去的矛盾,影响现在的便民效果。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0 阅读:0
热心河流

热心河流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