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宏教授提出“给予违规者重新开始的机会”议案,但并没有得到所有人的认同。我们一起来看看反对的声音! 有人说,找工作的人本身就不应该有任何违规记录,为什么要把受害者的损失抛在一边? 也有网友很气愤地说,他的一个同伴把某个项目弄砸了,他本来可以拿到一个很好的实习就业机会,但是因为这个同伴的违规,他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招聘经理说,招聘记录就是用来提醒风险的,有违规记录的人最好不要录用,多一份保障总是没错的。 还有人说,我和室友不就是单纯合租么,他作弊跟我有什么关系?因为他作弊,我失去了保研名额,不应该让无辜者受到牵连。 现在大多数学校都给违规者第二次机会,但也有学校坚持不录用违规者。我认为,不管是否给予违规者第二次机会,都应该公平对待那些被违规者牵连的无辜人。要么给他们同样的机会,要么给他们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