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4户业主硬刚燃气公司!4节电池之争,法律早有定论 做饭中途断气、寒冬没热水洗澡,南京近200万家庭都在遭遇的智能燃气表“电池困境”,终于有人较真到底!14户业主联合将燃气公司告上法庭,一句“燃气表是你们的,凭啥让我们掏电池钱”,戳中了无数用户的心声,这场看似“小题大做”的诉讼,实则关乎千万家庭的公平与权益。 纠纷的导火索很简单:小区统一更换智能燃气表后,业主们发现每年要自掏腰包换4节5号电池,一旦没电就被无声停气。燃气公司搬出《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以“用户应当提供燃气计量表用电源”为由,主张电池费该用户承担。但业主们早已做足功课,退休大爷薛先生直言“提供≠免费买单”,且上位法更具法律效力。 从法律层面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燃气计量表由燃气经营者负责维护、更新,而《民法典》也明确燃气表产权归属燃气公司,用户仅有使用权。就像租房不用替房东修空调,燃气公司享受智能表远程抄表的人工成本红利,却将运行成本转嫁给用户,违背“谁受益、谁负责”原则。更关键的是,上海、北京早已实现免费上门换电池,形成鲜明对比。 这场涉及南京190万用户、每年近2000万共同支出的诉讼,虽尚未最终宣判,但已有积极进展——燃气公司已上线电量预警功能。其实答案早已明确:下位法不能抵触上位法,燃气表作为燃气公司的经营设备,电池费用理应由其承担,且无权未经通知擅自停气。 4节电池虽只值十几块,却关乎公用事业的权责边界。你家燃气表电池谁在买单?支持业主维权还是认同燃气公司说法?欢迎在评论区留下观点!燃气表乱象 燃气智能表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