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该死的人类,我都噶了,还让我去汪星做瘸子!” 小狗都走了,主人居然用树脂封了它的一截腿留纪念,咱懂主人舍不得毛孩子的心情,毕竟养过宠物的都知道,它们早就是家里的一口人了。可纪念的方式有很多啊:存一撮毛、留着它最喜欢的玩具、洗几张它蹦跶得最开心的照片……哪样不是带着温度的念想? 把肢体砍下来封起来,看着就硌得慌——小狗在世的时候肯定是蹦蹦跳跳爱撒娇的,走了也该留个完整的、软软糯糯的模样在回忆里吧?这哪儿是纪念啊,更像把“遗憾”钉在了透明盒子里,连最后的体面都没给它留。 真心劝一句:爱从来不是“占有痕迹”,是记得它活着时的好,让它带着完整的小身子,干干净净去汪星当快乐的小天使呀。大家说是不是?

